财产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3 15:59:38 464 人看过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是什么意思

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若是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侵权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的格式是什么

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的内容为:

1.首部。写答辩状名称,“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

2.正文。

(1)答辩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

(3)答辩的理由,这是答辩状的主要部分。主要是针对不实之词、举证错误、针对论证错误进行反驳,明确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答辩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答辩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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