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刑事审判中的级别管辖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7:05:48 227 人看过

一、如何规定刑事审判中的级别管辖制度

1.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19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20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21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22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刑事案件管辖地是如何规定的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三、刑事案件管辖的原则

1.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

2.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

3.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5.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管辖级别的判定方法
    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司法考试专题辅导: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提示]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
    2023-07-06
    114人看过
  • 试论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的规范与完善
    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作为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特点在于,它是划分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总体上的分工,并不直接涉及某一具体法院。[1]本文试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对级别管辖制度加以探讨,并对现行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予以剖析,希望就规范与完善我国的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提出自己的管窥之见。一、级别管辖制度的运行状况(一)级别管辖的现行规定由于级别管辖确立的重要性,我国现行法律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8条、19条、20条和21条分别确立了我国级别管辖的基本原则:民事一审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为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
    2023-06-11
    495人看过
  • 法律对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一、级别管辖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具体是指:(一)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分属多国国籍的涉外案件。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政
    2023-06-12
    494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的表现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具体地讲,也就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或者说是它们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从诉讼的角度讲,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行审判的问题。管辖包含有职能管辖与审判管辖,两者之间的关系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是重合的,都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二.什么是刑事诉讼中审判管辖对于公诉案件,则是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相互关系的直接反映,具体表现为:第一,公安、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和法院的审判管辖,依刑事诉讼活动的先后次序,发生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上,可以说,职能管辖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上的第一次分工,审判管辖则是案件进入实质处理阶段后的第二次分工
    2023-04-21
    12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有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著作权、涉及域名的侵权案件)。(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3)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与撤销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1、确定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当事人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1)法人:标准为法人的住所地,即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其他组织:住所地,登记注册地(3)公民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023-06-03
    415人看过
  • 对审判级别管辖的反思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它解决的问题是哪些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①。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第19条起至23条共用五条法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的级别管辖。概括地说,本法在确立级别管辖时的主要精神是以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为原则,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例外。这些例外即为划分审判级别管辖的参照依据,可概括为:1、案件的性质是普通案件还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一项“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即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以的刑罚种类。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二)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犯罪主体。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三)项,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由
    2023-06-12
    80人看过
  • 仲裁地域与级别管辖制度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只是确定民事案件第一审由哪一级法院审判,而地域管辖则是在确定级别管辖之后,再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只有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才能最后确定案件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受理、审判。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
    2023-07-19
    399人看过
  • 怎样确定刑事级别管辖
    刑事级别管辖
    刑事级别管辖的确定如下:1、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内第一审重大刑事案件;3、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除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都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亦即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数量多,颁布广,离犯罪地近,将绝大多数的普遍刑事案件划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就地审判案件,及时、公正地处理案件;另一方面则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便于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宣传。(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定是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
    2023-08-04
    422人看过
  • 什么是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级别管辖就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案件的性质。行政案件有不同种类,不同种类的行政案件有不同的性质,这些性质决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案件的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有些行政案件由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专门性、技术性较强,就需要集中到较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管辖。较高一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上都较基层人民法院丰富,也便于积累对专门案件进行审判的经验,以便能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二是案件的重大复杂程度及影响。复杂是指案件的难度,重大是指案件影响的大小。案件影响的大小主要指案件涉及的方面和影响的范围,以及案件的处理结果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所谓的重大复杂是一个比较弹性的规定,是相对的,因地区不同可能有所不同。对哪些案件是重大复杂,法律不容易明确规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
    2023-06-06
    50人看过
  • 刑事审判的两审终审制度,刑事审判的辩护制度
    一、刑事审判的两审终审制度在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身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宣告终结的制度。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即设四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难易划分审级管辖。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这个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除判处死刑的案件需要依法进行复核外,其他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
    2023-02-18
    237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就是级别管辖。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设立,级别管辖就是要解决四级法院之间的第一审管辖分工。包括:案件或案件所涉及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的轻重程度、案件社会影响面的大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一、什么是刑事案件审判管辖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具体地讲,也就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或者说是它们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从诉讼的角度讲,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行审判的问题。管辖包含有职能管辖与审判管辖,两者之间的关系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是重合的,都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对于
    2023-06-01
    3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规定管辖权的转移
    同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刑事案件情节重大、复杂,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审判人员犯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妨害司法公正的罪行的,可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下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案例,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的案件;(二)构成犯罪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2023-05-07
    442人看过
  • 刑事级别管辖方式
    刑事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除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都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亦即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的基层组织,数量多,发布广泛,接近犯罪地点,将大部分普遍刑事案件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验证证据,当地审判案件,及时公正处理案件,另一方面诉讼参加者参加诉讼活动,大众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宣传(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件事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遍刑事案件的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一般都是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或者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其审判必须严肃慎重。因此,将这些案件交给水平更高,经验更丰富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刑事级别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级别管辖的法律依据为刑事
    2023-08-07
    306人看过
  • 刑事申诉管辖级别的判定标准及应用
    刑事申诉级别管辖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一般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8、9、10、11条对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的级别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特殊规定分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级别管辖之特殊规定和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级别管辖之特殊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由原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管辖。刑事申诉需准备几份材料刑事申诉材料一般准备三份,被告人人数较多,需要多准备几份。刑事申诉材料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提出为一份,副本按实际人数分若干份,一般被告人数每人一份法院一份检察院一份。包括已经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法律文书,证明该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证据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3-07-01
    4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审判中诉讼的管辖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3
      刑事审判管辖注意事项: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当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同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几起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 3、中国船舶在中国领域外的犯罪,由中国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审判的制度,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刑事审判的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
    • 特别程序的审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级别管辖制的相关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级别管辖遵守的规定有: 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2、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3、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刑事审判中地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管辖中地区管辖有什么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刑事审判中地区管辖的规定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