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法院审理的案件真实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9:45:27 406 人看过

被告认为原告诉状不真实的可以列出事实证明或者被告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中举证反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4、互相辩论。

法院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综上所述,原告撒谎,被告可以在庭审中反驳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怎么写诉状到法院

法院诉状书的书写格式如下:

1、当事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要写明代为起诉人的基本情况;

2、明确的诉讼请求;

3、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提供的证据名称和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5、受理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起诉状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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