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罐治疗是否需要签署免责声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9:42:40 87 人看过

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先协商一致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赔偿多少,要根据损失确定。

拔罐20天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死亡原因是由拔火罐造成的,由拔火罐的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项目包括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标准怎么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确定事故责任人后,赔偿责任人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作为补偿。不过,有些受害人家属因为痛失亲人,或是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使生活陷入困境,所以确定死亡赔偿金时可能会想加重对方的惩罚,便主张较多死亡赔偿金。不过,双方确定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时,得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实践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应该按照以下的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

1、一般地,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并且,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还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抚养人生活费:包括被害人应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加害人应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订立的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免责声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或者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该条款无效。订立免责条款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并且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怎样认定合同条款效力合同条款效力认定如下:1、合同订立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是否为意思表示真实、遵循诚实信用原则;3、合同条款有无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4、合同条款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
    2023-03-21
    370人看过
  • 公司旅游免责声明是否有效
    一、公司旅游免责声明是否有效针对公司旅游免责声明是否有效,需要清楚免责条款的含义,有可能会导致无效,也有可能是有效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有以下特点: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当然这种免责可以部分免责(限制),也可以是全部免责(排除)。二、合同的免责条件是什么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
    2023-06-15
    148人看过
  • 租房免责声明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一、合同可以改为通用合同条款吗?可以的,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是双方合意协商一致,是可以修改合同的通用条款的,但前提是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是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原则。二、免责限责条款包括哪些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
    2023-03-20
    92人看过
  • 什么是免责声明跟免责条款?
    免责声明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以及债权人的过错。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一、免责条款和免责条款在合同是无效的有哪些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不公平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未提醒对方注意并详细说明;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5、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他
    2023-06-26
    357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卖房产买方签署免责声明难获支持
    妻子宋女士因夫妻关系恶化,独自通过房屋中介与王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声明,如日后发生纠纷由宋女士一人承担。丈夫周先生得知后,将妻子和买房人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05年,原告周先生与被告宋女士登记结婚,2011年取得昌平区一处房屋的所有权。2012年11月,宋女士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与王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当场出具书面声明,该房屋售出后如夫妻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均由宋女士一人承担,与王女士无关。一周后,王女士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与宋女士一起办理了网签。周先生诉称:诉争房屋是他和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无权私自转让。妻子与王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他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妻子和王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宋女士辩称:她和周先生两人随时可能离婚,家里经济有些拮据,
    2023-06-09
    413人看过
  • 拔罐违法么
    医疗纠纷
    一、拔罐违法么到正规诊所或医院拔罐不会违法的。二、中医诊所需要的要求(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医疗纠纷案件的范围与分类广义上的医患纠纷可以分为医疗纠纷与非医疗纠纷两种类型。医疗纠纷,即狭义上的医患纠纷,是指患者与医方基于医疗行为导致损害而产生的纠纷,即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因医方的医疗行为造成损害后果而要求医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的纠纷。非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本身没有争议,主要涉及其他非医疗行为方面的争议,如医院设施是否完备等。课题组认为,只有医疗行
    2023-06-04
    8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医院拔火罐烧伤该怎么治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商家是否享有免责声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三包”是消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所以商家单方“免责”声明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
    •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6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 免责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一、免奏声明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免贵条款不合理的加大一方的责任或者减轻另一方的义务,该免责条款无效,比如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二、法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免责声明的效力是否具有?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2
      应用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情况。 下列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双方任何一方在订立免责条款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思表示不真实,如订立免责条款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