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如何理解对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4:23:40
438 人看过
如何理解对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
“建造”:根据1983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自有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372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概念是什么
60人看过
-
东莞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383人看过
-
泉州职工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
288人看过
-
上海住房公积金翻建、大修、建造提取条件及流程
319人看过
-
长沙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什么材料
17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最新文章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81.工程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30%)的证明; 2.申请翻建、大修贷款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申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贷款的,提供区、县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申请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的,提供区、县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
-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81、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2、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批准开工文件取得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4、商
-
漯河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8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住址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其中: (1)自建、翻建房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清单、建造
-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多少公积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7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极大减轻买房压力,使劳动单位多年积累的福利转化为现实,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呢?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