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保修期的建筑物致害单位要担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6:34:56 255 人看过

我国实行建筑物法定最低保修期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不等于质量保证期。保修期是施工单位对交付的建设工程负有免费维修义务的期限,并不是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即质保期,质保期是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安全使用的最长期限,施工单位对质保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保修期和质保期并非同一法律概念,前者义务内容是对买受方负有的免费维修的义务,后者义务内容是对他人负有的不得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消极义务,前者违反产生的是合同责任,后者违反产生的侵权责任。故,超过保修期并不等于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因此,超过保修期的建筑物致人损害,并不因此免除施工单位的侵权责任。

一、墙体发霉是物业责任吗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是5年。也就是说,如果购房未满5年,出现墙体发霉等情况可以主张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新房过了五年的保修期,房屋质量防水的工程应该由物业负责。但是,因为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的除外。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所述: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期不给修投诉方式如下:

1、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

2、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

三、以下情况一般不给予维修:

1、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的;

2、非住宅或公有住房的情况下。

总之,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两年,若保修期不给修,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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