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04:52 107 人看过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10-28

执行日期:2006-10-28

第一条为了保证自治州及各县市工伤、生育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增强其调剂功能,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调剂范围指州直及各县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可按本暂行办法申请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

第三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基金的申请条件

(一)州直及各县市应认真完成自治州下达的征缴任务,按时足额上交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在动用本级历年滚存结余款项后仍不能保证工伤、生育保险金支付的,可向自治州申请调剂金。

(二)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的审批程序

(一)州直及各县市申请调剂金,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申请表,经县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自治州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二)自治州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筹全州调剂金申请的审核,对符合基金调剂条件的,提出调剂方案,报自治州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调剂方式

(一)依照《自治州启动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治州启动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州直及各县市按实际征缴基金10%的比例提取调剂金。调剂金在每季末通过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上交。

(二)自治州财政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基金调剂方案,通过州本级财政专户将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及时划拨到相关县市工伤、生育保险金财政专户,相关县市财政应及时将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划拨到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保证工伤、生育保险金按月足额使用。

(三)县市完不成当年征缴任务的,不予拨付调剂金。

第六条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的监督检查

(一)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拨的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的工伤、生育保险调剂金使用情况要接受当地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如有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除不予调剂基金外,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第七条本暂行办法由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防止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种类型各种级别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第五条自治区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林业、农牧、国土资源、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是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六条自然保护区综合管
    2023-04-24
    269人看过
  • 建立生育保险调剂金制度
    生育保险基金建立省级生育保险调剂金制度。各地、州、市社会保险机构每月从生育保险基金总额中提取5%的调剂金,上缴省社保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参见: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云政办发[1997]156号)发布日期:1997年9月16日执行日期:1997年9月1生育保险基金建立省级生育保险调剂金制度。各地、州、市社会保险机构每月从生育保险基金总额中提取5%的调剂金,上缴省社保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参见: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云政办发[1997]156号)发布日期:1997年9月16日执行日期:1997年9月16日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违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由上一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
    2023-06-09
    180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劳动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一、总则(一)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来源,加强对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二)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和经济类别,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也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均按照本办法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三)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是指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所列劳动保险基金。(四)根据各类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并存的现状和建筑工程计价实行预算制的特点,统一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不再按企业资质等级和经济类别制定费率标准。
    2023-06-09
    430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劳动中职工伤亡事故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做好生产劳动中职工伤亡事故的管理工作,减少伤亡,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第三条企业对其在组织生产劳动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第四条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干部和固定工、合同制工、轮换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参观实习人员等。下同)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次重伤一至二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和急性中毒事故(以下统称事故)。第五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按如下规定报告有关部门。(一)
    2023-06-09
    353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来源:作者: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文号:宁价(综)发[1995]102号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个体工商户的价格行为,创造公平的价格竞争条件,促进个体工商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区境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业的所有个体工商户。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有关价格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关联法规:第四条个体工商户经营国家定价的商品(含服务收费,下同),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统一定价,不得擅自变动,或加价倒卖。第五条个体工商户经营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必须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中准价和浮动幅度定价,不得擅自超过规定幅度。第六条对于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之外的商品,可按下列规定作价:(一)日用消费
    2023-04-24
    372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桂政发[1995]91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11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89)31号)以及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计发(1990)2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工资基金是用于职工各项工资支出的专项资金,是国家用于分配给职工个人的消费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工资基金管理的目的,是抑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保证工资总额的合理增长。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的范围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计划和
    2023-06-07
    268人看过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04〕20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伤保险实施细则(2004年10月8日州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都有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5-03
    291人看过
  •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办法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住房公积金依法合理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按计划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的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月使用计划。当月未使用的计划指标,可结转入下月使用;当月使用若超出计划指标,则转入下月安排使用。凡属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转移支取的不受计划指标限制。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及月使用计划。对申请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实行“轮候制”,即对符合使用条件当月未得到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指标的,按其提出申请的时间顺序在下月优先审批。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离休、退休的;(2)完全
    2023-05-04
    386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商品房是指在我区按规定办理手续,取得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三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房建设计划开发建设、销售的房屋。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自治区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央各部委、部队、各省、市、自治区来我区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由自治区管理或自治区委托当地管理,其余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地域隶属关系分别由地、市、县管理。凡在本自治区范围内从事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单位和有关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商品房价格实行国家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价格。由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商
    2023-06-10
    363人看过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登记暂行办法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州直企事业单位: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登记暂行办法(二○○三年六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级次登记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级次登记,是指州和县(市)的土地登记机关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土地登记权限,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利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分级登记。本《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机关,是指代表同级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和登记发证工作职能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州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者必须依照本《办法》
    2023-06-10
    221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土地储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储备的机构、职责第三章土地储备的范围第四章土地储备的程序第五章储备土地和土地储备基金的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促进昌吉市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储备是指政府将收回、收购和统一预征的土地进行储备并对储备的土地进行统一经营和开发的行为,其核心是政府对土地市场的高度垄断。第三条为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昌吉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对土地进行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包括以地换房、联营联建、出租等)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第四条政府对所储备的土地,除法律
    2023-06-10
    15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区)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深圳市劳动局:现将《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二00一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各市、县、自治县(区)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深圳市劳动局:现将《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二00一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的管理行为,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共济功能,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调剂金是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从各地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比例上解,补助各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2023-06-09
    52人看过
  •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号:长政发〔2007〕19号发布日期:2007-8-7执行日期:2007-8-7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城镇管理,进一步改善城镇面貌,根据《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省《城市规划办法》、《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管理是指在我县行政建制镇规划区内,对城镇规划、城镇建设、镇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等管理活动。第三条城镇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2023-04-22
    213人看过
  • 昌吉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
    2023-05-29
    9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交通违章去处理带什么证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9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
    • 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交通违章处理的车管所在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7
      吉木萨尔县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吉木萨尔县孚远路1号。 电话:0994-8367284。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
    • 贵州自治区文化藏族保护管理办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继承,收集、整理、研究、出版民族书籍,培养民族文艺人才,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鼓励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遗址、黔东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红军渡遗址、金角洛夫陵墓等革命历史文物、名胜古迹及其他非物质
    •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学校应当完善卫生保健设施,加强食堂等校内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消防等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加强消防、防洪、地震等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济南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城镇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