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经历了由自愿性制度安排到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发展过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也由单纯的契约责任扩大到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承担责任。
(一)早期审计责任是一种契约责任
公司制企业出现后,所有权和经营权逐渐分离,会计信息供给方和需求方也相互分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成为所有权人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并评价经营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手段。企业管理者只有通过向所有权人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并通过独立第三方的审计取信于所有权人,才能换取其资源的继续投入。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出现源于解决因两权分离而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此时,审计是信息披露制度的担保机制,是企业自愿进行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鉴证书,尽管可以对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产生影响,但是一般只是依附于财务信息并不单独披露。此时,审计师只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对第三人负责。由此可见,早期的审计责任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审计合约基础上的,没有第三人的干预,不需要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强制性约束,也不需要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承担责任。
(二)审计责任边界扩大到第三方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公司制企业日益公众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程度深化,进一步强化所有权人的信息知情权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增加了股东对审计鉴证信息的需求。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组织机构的复杂化,股东对管理层约束力弱化,审计委托人由原来可以确定的数个个体发展成为人数众多的不确定个体,股东自身的成本效益函数弱化了其维护信息知情权的主动性。因此,投资者只能通过委托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代为行使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权利,而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契约往往只涉及委托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而未涉及到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第三方)。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之前一定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编制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审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第三方承担责任。此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边界延伸到对第三者负责。
-
中国证监会历史沿革
427人看过
-
隐私权的历史沿革
316人看过
-
侵占罪的历史沿革
340人看过
-
股权托管历史沿革
229人看过
-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与审计法律关系
436人看过
-
论罪刑法定的历史沿革
429人看过
审计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审计监督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法律责任。这里所指的审计法律责任,是国家审计法律责任,不包括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法律责任。 它是因实施审计监督产生的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审计人员的... 更多>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3审计法律责任有:1、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2、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
-
商会历史沿革是什么?商会有哪些类型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21、商会历史 商会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商会萌芽于欧洲社会的商人行会,即商人基尔特。法国是世界上最早成立商会的国家,是近代商会的发源地。 2、商会性质 商会是指有独立的经营单位、事业单位或由自由商人、企业职员等自愿组成,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既定利益的非营利性组织。 3、商会种类 一种典型的商会是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的企业法人、相关的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其宗旨
-
如何理解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要注意哪些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3一、明确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乐上财税知悉,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拾遗补缺性的,也不是处罚性的,而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务求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整体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二、正确理解审计的时
-
-
审计人员执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四)明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