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一审终审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36:30 389 人看过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除此之外还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案件是一审终审制吗

(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2)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是一审终审。刑事诉讼法规定,它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是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它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有哪些情况?
    独任审理的适用情形,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抄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公示催告阶段、督促程序。4、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5、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百疑难的非讼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之所以规定中级以上法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中级以上的法院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
    2023-08-18
    245人看过
  • 一审法院判处情况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陶薇、张公社等人目无国法,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海洛因是毒品而购买和销售,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陶薇先后贩卖毒品海洛因350克,料子200克,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从严惩处。被告人张公社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劳改,仍不思悔改,为贪图钱财,先后多次单独贩卖毒品海洛因13.9克,三唑仑24片,又伙同李小红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4.2克,共计18.1克,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又系再犯,本应依法从严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后,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陶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系有重大立功表现,虽依法可减轻处罚,但因其系再犯、主犯,故可从轻处罚。以被告人陶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公社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一、运输毒品罪怎
    2023-06-28
    316人看过
  • 人民法院二审是不是终审
    一、人民法院二审是不是终审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
    2023-04-25
    13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况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情况人民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有两种:(一)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二)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撤诉后没有新证据、新事实又重新起诉的以及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
    2023-08-18
    1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要实行一审终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最高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
    2023-04-17
    266人看过
  • 二审法院减轻一审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二审法院能减轻一审的量刑;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一、抚养费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上诉会不会改判,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一审适用法律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或者有新的证据等情况是会改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二、在判决书生效前撤诉可以吗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就不能撤诉了。但是,可以上诉后再撤回一审起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
    2023-04-01
    480人看过
  • 一审终审制度的实施情况如何
    一审终审制度是一种审级制度。本案经一级法院审理后结案。在实行一审终审制度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上诉。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第二审终审原则的例外,适用于第一审终审的案件包括:(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案件、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限制无行为能力案件、指定监护案件、确认身份关系案件、认定无财产所有权案件、,一审和二审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知识在按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案件,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件属于民事权益纠纷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分别起诉。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判期
    2023-05-03
    408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中止法院民事案件审理
    一、哪些情况可中止法院民事案件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
    2023-06-03
    29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延期审理
    人民检察院延期审理的情况:(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一、民事诉讼延长审限的原因以及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确因突然患病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等就难以进行,这将影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因此,可以延期审理。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如果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参加本案的工作,致使案件审理一时无法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2023-06-25
    137人看过
  •  一审即终审的案件有哪些?
    该段内容描述了一审终审制度适用于以下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审终审制度的具体适用案件有哪些?一审终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指的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主张的全部诉讼权利和义务争议,通过一次裁判,作出终局性的裁判,解决争议。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一审终审制度并非适用所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再审案件受理的决定,而不适用一审终审制度。这些情形包括:1.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023-08-24
    442人看过
  • 一审审限变更的条件和情况有哪些?
    1、一审审限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审理涉港
    2023-04-16
    414人看过
  • 人民法院的庭审设施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是什么人民法院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是: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法院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2023-07-07
    206人看过
  • 一审终审后,中级人民法院是否需要签字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终审后是否需要签字?》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本章的规定适用于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财产无主认定案件、调解协议确认案件、人民法院实现担保权益案件。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一审为终审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下列案件的一审应为终审:。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3。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确定财产无主的案件5。调解协议案件的确认。实现担保权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目标金额低于各省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的30%,自治区、直辖市,一审终审一审终审是否可以再审(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范围
    2023-05-07
    38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一审应该是终审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包括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小额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适用本章规定,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保权益的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提起诉讼后,有权放弃、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有权提起反
    2023-05-07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法律的情况有哪些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情况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1
      两审终审制度是一起案件经两级法院审判终结的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法院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诉讼民事案件,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纠纷,请求法院确认一定事实状态。我国两审终审制度有四个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是一审终审。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审查程序依法批准后,判处死刑的判决才
    • 终审一审都有什么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8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 一审终审制适用于哪些情况下法院适用再审程序的法律文本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9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
    • 哪些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发回重审,哪些情况下应当发回重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扶养、收养纠纷案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对以下几种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分别情况作出不同处理:(1)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漏审并未
    • 法院的重审案件有哪些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0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