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50:49 104 人看过

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一般由是否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利害关系确定。《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分为哪几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怎么去法院起诉超过6个月的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该规定显然说明行政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理论,当然也不适用时效中断理论,所以此规定不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无法使公民信服此立法的公正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1.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2.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不合理要怎么办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
    提要:由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通常没有传统行政诉讼法所认可的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导致了司法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屡屡被驳回,因此,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必须首先解决原告资格这一核心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通过对域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有关理论和实践考察、分析,指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应广泛赋予检察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引言2001年10月,东南大学教师施*辉、顾*松先生认为南京市紫金山上建成的观景台“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将南京市规划局告上法庭,但最终法院基于诉讼主体资格不符而未受理这起诉讼。2003年2月,杭州律师金*喜因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兴建一所老年大学,试图将杭州市规划局告上法庭,但该案最终仍因不符合原告资格未予受理。目前,虽然学界对我国开放行政公益诉讼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于行政公益诉讼究竟应由谁提起,谁具有原告资格,仍处于百家争鸣状
    2023-06-13
    417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转移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转移,是指有权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失去其诉讼能力的情况下,其原告资格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原告资格转移的情形如下:(1)在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而非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2)公民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故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其近亲属起诉时如果无法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取得联系,近亲属可以先行起诉,并且在诉讼中补充提交委托证明;(3)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形下,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起诉。承受原告资格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向法院提交其近亲属的证明或者作为被终止组织的权利承受人的证明文件。原告资格转移的前提如下:(1)享有原告资格的权利人不复存在;(2)起诉权有效存在;(3)法定权利承受人存在;(4)被转移人本来不具有原告资格。法条提示:《最
    2023-04-21
    80人看过
  • 原告资格要求: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指当事人在司法纠纷中,享有的诉诸司法程序的充分利益。并确定司法纠纷对原告是否具有足够的影响力,使原告成为本案的合法原告。如果原告符合原告资格条件,且有足够的利益受到司法纠纷的影响,可以认为原告享有法院应当保护的现实利益,原告资格与原告实体请求权的是非曲直没有直接关系。美国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美国作为典型的普通法系国家,并不将该类诉讼与其他普通诉讼相区别。也即,在美国所谓“行政公益诉讼”与其他普通诉讼一样受相同的法律调整,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702条规定:“因行政行为而致使其法定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人,或受到有关法律规定之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或损害,均有权诉诸司法审查”。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原告的资格经历了一个从“法定损害标准”到“双重损害标准”,最后到现在的“事实不利影响标准”的演变。即相对人只要其利益受
    2023-07-01
    117人看过
  • 浅议纳税人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原告资格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针对的“人”到原告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的发展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以概括的方式确立了这一标准,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解释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对相邻权、公平竞争权、合伙、联营、合资企业权益、农村土地承包人权益、非法人权益、股份制企业权益等相关人又进行了列举和确认。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赋予了行政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即无论是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相对人,还是间接相对人,只要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应具有原告资格。那么,纳税人对政府的财
    2023-06-06
    463人看过
  • 该如何确定原告的行政诉讼诉讼范围?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核心要素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是认为;二是法律利益;第三,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法律利益上。法律利益关系是指起诉人与被诉人之间存在直接利益关系,是基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可见,利益关系的前提是具体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
    2023-08-05
    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股东是否有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中,如果股东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具有原告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
    2023-02-19
    200人看过
  • 我国派生诉讼原告资格如何确定
    (一)原告范围通过对单纯股东主义和利益相关者主义的比较分析,无论在制度合理性上还是在可操作性上,单纯股东主义都优于利益相关者主义。考察我国的公司立法背景及司法现状,单纯股东主义应成为确定原告范围的最佳选择,即仅承认股东具有派生诉讼提起权,对于股东所持股份的类别不应加以限制,具有原告资格的股东为广义的股东,不仅包括普通股股东,还包括特别股股东,如无表决权股股东;不仅包括记名股股东、无记名股股东,还包括表决权信托证书持有人以及对股份或表决权信托证书拥有收益权的利害关系人,如质权人。(二)原告股东的适格条件对原告股东资格不加任何限制,会导致派生诉讼的滥用,但是限制过严又会抑制积极诉讼。总结各国的立法经验,过多的事前防弊,对原告持股比例和时间加以限制不利于派生诉讼目的的实现,通过事后救济,即完善派生诉讼程序更易达到鼓励与防范的平衡.我国在确定原告股东的适格条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派生诉讼
    2023-06-05
    4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公民原告资格能否继承
    行政诉讼公民原告资格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3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进而明确了原告公民死亡后有权提起诉讼的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现行立法将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后,有权承继其权利而起诉的原告主体仅仅限定为是该死亡公民的近亲属,这将产生对与死亡公民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又不是近亲属的其他法律主体不公平的问题,形成对他们的利益保护不足的漏洞。一、行政诉讼期最长为几年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
    2023-02-25
    219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定代理人
    行政诉讼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认定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一、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包括哪些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2、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遗产有什么法律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遗产的特征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遗产的其他法律特征。三、未成年人可以打官司吗?未成年人可以打官司。未成年人能被起
    2023-06-20
    164人看过
  • 试析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中国加入WTO后,必须在法律制度上与世贸组织的法律规则相适应,这其中除了民事经济法律外,行政法律关系也是调整的主要部分。WTO实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m对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与措施、多边贸易体制进行经常性的审议,与我国在司法领域中长期排除对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立法性审查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伴随着这一冲突及整个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司法领域行政诉讼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我国行政审查的有限性与整个国际司法领域对立法的审查,及我国立法上对原告主体资格的限制,而实践中日趋扩大的矛盾等,笔者就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作抛砖引玉,与大家探讨。一、由一同居人案例引发的争论(一)案件简介甲男乙女系夫妻,1995年离婚。甲遂与丙未办理行政诉讼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孙海萍
    2023-06-06
    3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原告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功能及其基本立法精神为指导进行界定。一方面,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必然是一种客观关系,没有了客观利害为基础,所谓主观利害是不能直接启动或者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但另一方面,客观利害关系不是一种无节制的结果利害关系,而是应当受到法律规范调整与保护的利害关系。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与把握:?第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当是一种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所谓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是一种受行政法调整与支配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所以将法律上利害关系理解为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是因为与行政诉讼所对应的法律争议是行政争议,其所对应的法律部门及法律关系也只能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律关系。我们无法想象也不能理解,就是如何运用行政诉讼去适用民商法去解决民商法律关系中所引起的民事争议。因此,只有将其定位于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才是合乎逻辑的,也才能够在法学理论讲得通。
    2023-06-06
    200人看过
  •  怎样确保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具备诉讼资格?
    在行政诉讼中,适格的原告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另外,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行政诉讼中,适格的原告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另外,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抱歉,我是一个人工智能助手,我的目的是提供客观有用的信息,我不能对具体的事件或行为进行法律分析或评价。行政诉讼中,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
    2023-09-05
    453人看过
  • 外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之类型
    从世界各国的行政诉讼立法,有权解释和学理考察,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标准主要存在法律利益标准;事实利标准;双行标准和类型化标准等几种类型。(一)法律利益标准法律利益标准是为一种严格原告资格标准,主要采用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意大利、南斯拉夫和我国台湾地区。其中日本是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日本,原告资格被表述为原告适格,是指可以合法提起诉讼的资格,亦可称为诉讼的主观利益。由于日本构成行政案件诉讼核心的是抗告诉讼,而抗告诉讼的核心是处分的撤销诉讼。从而其原告资格主要是指能够提起撤销诉讼者的资格。《日本行政诉讼法》第9条明确规定:?原告适格?取消处分的诉讼及取消裁决的诉讼,只限于就请求取消该处分或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利益者?包括即使在由于处分或裁决的效果期限的经过及其他理由而消失后,仍具有由于取消处分或裁决而应恢复的法律的利益者才可以提起诉讼?。其第10条第1款规定:?取消理由的限制?在取消诉讼中,不得以无关
    2023-06-06
    1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有关规定的缺陷及其完善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问题是行政诉讼法中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对于这一理论问题的研究,有助于保护相对人的诉权,有利于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现行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却存在着许多缺陷,我国对其的研究自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将在对这些缺陷作出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进行初步探讨。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缺陷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从最初的“相对人原告资格论”发展到现在的“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论”,虽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有很大的进步和改善,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可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论”这一理论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它在实践中并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所有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理论具体有以下几点缺陷:
    2023-06-06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对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原告、被告的资格及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要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2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及原告? ? ? ?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原告的资格。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
    • 行政诉讼上如何才可以让原告适格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4
      1、首先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该如何确定原告的行政诉讼诉讼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者不作为或者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
    • 被告是如何进行行政诉讼认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30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