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23:19 473 人看过

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规定?

1。被征收人的权利?

<1。获得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

一般来说,房屋征收补偿的取得方式如下:

(1)房屋主体的权属补偿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确认。(二)附属物所有权补偿:被征收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而改造或者增加的属于被征收房屋的财产和有关设施,不能在其他地方使用或会影响其功能。但房屋结构及其门窗、水电设施属于房屋主体的评估范围,不属于附件的评估范围。(3)庭院和开放空间的补偿。同时,征收也损害了被征收人对房屋前后庭院和空地的使用权。因此,征收部门应该对此进行补偿。决定征收的市县政府包括:①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②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③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征收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房屋产权交换。货币补偿是指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通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征收部门出钱取得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产权交易,是指市、县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易,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交易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货币补偿与产权交换实际上是等价的,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交换。作为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裁决结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物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增加补偿。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房屋征收部门不按照约定进行补偿的,被征收人有权提起诉讼。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上述知识是对“房屋征收权人的权利义务有何规定”问题的回答。房屋被征收时,被征收人的权利包括补偿安置的取得、补偿方式的选择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需要遵守
    一、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需要遵守被征收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需要遵守: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针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及登记的义务、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搬迁期限配合完成搬迁工作的义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征收土地的补偿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是耕地的,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
    2023-06-26
    309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介费征收规定
    房屋租赁代理费征收规定。但根据当地惯例和租期长短不同:
    2023-05-08
    363人看过
  • 因房屋征收,被征收人怎么才能知道房子有没有被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被征收人主要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而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有多种途径,前些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张贴于征收地的公共场所。近年来,随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兴起,以及许多不在当地工作的人,许多市、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不仅张贴在征收地的公共场所,还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和报纸广泛宣传。比如某市人民政府因旧城改造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不仅在征收现场张贴房屋征收相关事宜公告,还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2023-08-08
    40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的定义和理解
    房屋征收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被征收人房屋的重要法律文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以此使被征收人在正常情况下了解自己成为拆迁当事人、了解自己在此过程中拥有的权利义务。另外,征收公告中还应当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要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需要对征收决定进行公告,征收公众的意见,如果没有意见的,就实施征收拆迁。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
    2023-07-07
    206人看过
  • 征收维权中维权期限汇总,被征收人请签收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有权发起的众多法律程序,均有其法定的起诉、申请期限。一旦“过期”,被征收人就将丧失通过此法寻求救济的可能。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梳理最为常用的那些发动某一救济程序的“期限”,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够将它们牢记,以免“过期”……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2023-05-22
    187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中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法典房屋征收补偿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是宪法确立的重要制度。物权编从所有权丧失的角度对不动产征收征用制度进行了规
    2023-08-01
    489人看过
  • 征收房产以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的权利如下:获得补偿的权利、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征收人的义务有接受征收的义务和接受入户评估的义务等。一、590号令征收补偿项目590号令是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具体补偿金额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拆迁款未拿可以强制拆迁吗?拆迁款未拿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
    2023-04-03
    99人看过
  • 被征收人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情况
    一、被征收人如何才能知悉房屋征收决定情况被征收人知悉房征收决定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来知道的,所以就可以在电视,网络上,报纸上,广播各种媒介途径知道;以及拆迁公告公布后,主管部门还会深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三、房屋征收评估流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
    2023-04-15
    46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征收房屋的处理方式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1.倾力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2.致力完善政策,要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吃透征地拆迁有关政策;3.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4.着力解决困难,从事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的内容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的内容有: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根据《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2023-07-20
    485人看过
  • 征收房屋后的改建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或实施转让、出租、析产、抵押、典当、改变用途等违法及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对违法及不当增值部分不予补偿。关于补偿内容及标准,《条例》(草案)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属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要求确定房屋征收的范围在郑州市曾经有用透明胶带贴拆迁公告、贴后就撕去的高招;而杭州则曾有在杭州日报的广告栏登拆迁公告的绝招,想知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巧合的是过了三个月,裁决就下来了,被拆迁人才知道自己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呢。于是去起诉拆迁许可违
    2023-07-03
    425人看过
  • 征收补偿是金钱或是房屋?被征收人有权选择
    2011年10月,江苏省xx市xx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xx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某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日,xx区政府发布《xx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何先生位于xx市xx区xx路北侧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经评估,何先生被征收房屋住宅部分评估单价为3,901元/平方米,经营性用房评估单价为15,600元/平方米。在征收补偿商谈过程中,何先生向征收部门表示选择产权调换,但双方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未能达成协议。2012年6月,xx区政府依征收部门申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主要内容:何先生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9.0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住。因征收双方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xx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总计607,027.15元;2、被征收人何先生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何先生不服,向
    2024-01-15
    237人看过
  • 征纳双方在税款征收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权利1.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2.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寸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
    2023-06-07
    430人看过
  • 被征收人的界定存在歧义
    1、产权不明;2、产权人下落不明;3、产权人死亡,无继承人继承,或继承人不明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六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市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政府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的补偿有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2023-07-07
    343人看过
  • 租用房屋被征收,承租人权利如何维护?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然有权利在征迁过程中获得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庭审双方:上诉人(原审原告):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王xx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件概述:2008年6月30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案外人耿某某签订租地协议,租用其位于某村10组住房西侧的空地,并对有关区域进行填土后开展经营活动,于2009年5月22日成立公司。2011年8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xx市2011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
    2024-01-10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房屋被征收人是否有权申请房屋征收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被征收人主要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途径有很多。前几年市、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贴在征收地公共场所。近年来,随着新兴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兴起,许多人不在当地工作,许多市县人民政府发
    • 被征收房产的法定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4
      1、被征收人的权利如下: 获得补偿的权利、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被征收人的义务有接受征收的义务和接受入户评估的义务等。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
    • 被征收人有哪些法律权利和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9
      法律分析 被征收人的权利包括有:获得补偿的权利、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诉讼的权利等;其义务包括接受征收的义务,以及接受入户评估的义务等。
    • 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6
      被征收人的权利包括有:获得补偿的权利、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诉讼的权利等;其义务包括接受征收的义务,以及接受入户评估的义务等。
    • 被征收房产有哪些义务和权利,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4
      律师解答 被征收房产的人的权利包括: 1、获得征收补偿以及选择补偿的方式; 2、申请行政复议;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义务包括: 1、接受征收; 2、接受入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