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二)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司、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阻碍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中,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一个罪名吗?
163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怎样定罪的
284人看过
-
性犯罪行为有什么罪名
253人看过
-
合同失职是什么罪
68人看过
-
渎职罪罪名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358人看过
-
欺诈性支票的罪名是什么?
44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失职被骗罪的罪名怎么界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什么是过失犯罪(罪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什么是选择性罪名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8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行为对象的选择,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当犯罪分子既拐卖了妇女,又拐卖了儿童时,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针对其中的一种对象犯罪,则分别构成拐卖妇女罪和拐卖儿童罪。二是行为方式的选择,该类罪名包括两个以上
-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什么罪名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18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向主管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盲目同无资金或无货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有的不了解对方情况,擅自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受骗,有的违反外贸法规规定,未经咨询,不调查客户信誉情况,盲目与外商成交或擅自作经济担保,结果被诈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鉴于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为严肃法纪,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刑法
-
过失杀人罪是什么罪名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2过失杀人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