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2:10:49 456 人看过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四条执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双方当事人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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