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的七大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5:33:03 338 人看过

1、房地产经纪人要过国考。

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2、个人不得办理房地产经纪业务。

《规定》第14条指出,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第23条还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必须公示相关信息。

《办法》第15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三)业务流程;(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必须履行告知义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5、严禁签订阴阳合同。

《办法》第25条第(五)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即严禁签订阴阳合同。否则,将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6、规范经纪人服务合同。

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等五项内容。

7、实行明码标价。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全文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中介相关文章
  • 房地产中介服务10大问题购房者应审查中介两证
    证件真伪中介无证操作现象时有存在,购房者应审查中介的两证(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审发的资格证书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并验明真假。虚假信息中介故意提供虚假的房源信息,不介绍真实房屋状况,误导购房者,纠纷由此而生。字迹模糊中介提供的合同字迹模糊不清,任意扩大中介的权利,规避其责任。购房人需仔细阅读合同或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中介制作阴阳合同,不真实反映房价,当事人一时逃避税收,一旦发生买卖纠纷,很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交易费用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交纳的费用,中介合同只约定买方买房的全部价款。实际上,付清房款的余额和各项税费的余额大大高于中介依法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中介在居间合同中规定即使中介服务未成也收中介费或者违约金。而法律规定,中介公司在居间成功时(即购房者买到房时),才有报酬请求权;居间失败的,无报酬请求权,仅能主张居间的必要费用。扣留费用中介为
    2023-04-22
    136人看过
  • 揭秘不法房屋中介骗钱七大手段
    手段一:将押金、看房费等占为已有以低价、退款免收看房费等承诺吸引客户,然后以不断刁难的方法将一无所获的消费者的钱攫为己有,是那些中介公司的手段之一。一些中介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低价房屋信息,而当消费者一旦交了看房费或押金后,中介公司会马上通知消费者那套低价房已租出,剩下的只有租价更高的房,并找出各种理由拖延不予退款,直到将消费者拖到放弃为止。手段二:散发虚假广告,引诱租房者上钩中介往往向求租者提供一些无根无据的房屋信息,并在公司当着租房者的面装模作样地寻呼所谓的房东,并在电话中大谈房屋情况,随后将寻呼号码交给租房者并收取信息费,但往往当租房者再次寻呼那位房东时却杳无音信,此后从中介陆续得到的多个寻呼机号码都没有结果,租房者要求退款时,却被以数百元信息费已得到多条信息为由拒退信息费。从公安局接案件情况看,被租房中介蒙骗的大多是看了广告后慕名而来,这些人又以目前在校大学生为多。小徐在某大学计算机系
    2023-06-05
    291人看过
  • 为逃避主要中介义务,房地产中介应赔偿30万元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演员方*和妻子为儿子买房时诈骗损失393万元。诈骗犯被判刑后,以其儿子的名义将**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公司)和**维佳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捷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300万元。9月2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我公司存在4种过错行为,构成违约。其不提供托管资金规避了主要的中介义务,并在一定程度上与损害结果有关。责令赔偿30万元。2012年6月,方的妻子严女士为儿子看中了朝阳区前河家园的一套房子。在**我公司的中介服务下,严女士代表儿子方*哥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和文件,约定以420万元的价格购房,付款方式为双方自行过户。当天,严女士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9.24万元,向**安捷公司支付保安服务费1.76万元。此后,严女士先后代表儿子将房价直接支付给卖房人李×林。但令方方大吃一惊的是,这桩买卖是一桩由来已
    2023-05-08
    306人看过
  • 租房中介都有哪些义务
    (一)房屋中介要为购房者提供合适的房源,并回答购房者咨询的问题。(二)在给购房者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要保证不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为好多的中介机构的职员因为过错给客户带来的损失我们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机构,不能够以任何的借口推脱责任。更不能以开除员工为借口而推脱本应该承担的损失。(三)中介公司应该给顾客提供真实的信息。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购房者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购房者的特别要求,但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首先我们在选好中介公司之前,不要立马与该公司签合同。买卖房屋的人员应该认真阅读里面的内容,了解清楚,不要着急的签字,以防掉入合同的陷阱。好多的中介公司在您进去咨询的时候就递给你合同催着您签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更应该了解清楚里面的内容。(四)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
    2023-02-26
    198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在二手房买卖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报酬请求权。2、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的报告义务居间人的报告义务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此项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这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忠实而尽力地履行这项义务。在指示居间中,对于关于订约的有关事项,如相对人的信用状况,相对人将用于交易的标的物的存续篇
    2023-07-14
    116人看过
  • 上海严查重惩民愤最大的七种房产中介违法行为
    上海将房地产中介中出现的压上家,瞒下家,或通过无照经营等手段,牟得不义之财的七种违法行为,纳入今年政府部门重点查处的范围。记者从今日举行的“上海市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工作会议”获悉,市民投诉最集中、危害最大的七种欺诈经纪行为是:房地产经纪企业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等。这些违法行为令此间消费者受到巨大损失,引发诸多纠纷,也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据上海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二○○二年上海存量房交易达一千七百九十万平方米,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
    2023-04-22
    400人看过
  • 二手房中介的职责与义务概述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和义务的区别责任和义务的区别如下:1、责任和义务针对主体不同:责任是针对特定当事人而言的。直接因果联系的。通常具有强制性。义务是针对一般人员而言的。非直接因果联系的。通常是自愿执行;2、责任和义务的概念不同:责任是指份内应作的事,如没有做好份内应做的事是没有尽好责而不负责任的表现,应当承当过失;责任可有报酬也可无报酬;责任集责权利于一体,带有强制性。道德义务一般不受特定角色的制约,尽义务是无条件的,是以牺牲为前提的,靠自觉自愿,没有约束力,尽义务是高层次的道德行为,可以说责任是行为主体对特定社会关系中定在任务的自由认识和自觉的服从。义务是主体在道德理想支配下自由选择为善的
    2023-07-16
    139人看过
  •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买卖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中介组织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是介于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从事沟通、协调、公证、评价、监督、咨询等活动的机构。它的业务活动以充当不同主体的媒介为核心内容,具有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社会功能。由于房地产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使得房产中介组织更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商品房市场特别是住房二级市场的形成,对房产中介组织产生强烈需求。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房地产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商品房供给结构失衡,新开发住房的单套面积越来越大,造成中低级消费群体适用型住房难买的状况。与此同时,较高级的消费群体普遍存在着对现有住房不满意,希望卖掉旧房买新房的心理欲求。因为商品房价值巨大,所以卖掉旧房通常为改善居住条件的先决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置换自然地成为了房地产行业的延伸。然而住房二级市场繁荣的最大障碍就是交易信息不通畅,即俗称的卖方找不到买方,买方找不到卖方。
    2023-04-22
    210人看过
  • 青岛房产中介酝酿大吃小大中介打出收购牌
    ??2月17日讯楼市的低迷使得一些小中介生意难以为继,而一些规模较大的房产中介公司却趁机加速了扩张的步伐。美南不动产近期高调宣布,今年将通过收购和开新店的方式新增100家左右的门店。而面对房产大中介打出的收购牌,部分小中介也乐意靠上大中介这棵“大树”。????据美南不动产(青岛)经济公司加盟授权部经理邹海介绍,根据该公司的统计,前两年岛城楼市火爆时,岛城大约有3000多家房产中介,而随着楼市的低迷,现在继续从事房产中介的只有大约1500家。????“小中介的生意难做,负责人肯定急于生意出手,留下的谈判空间就增大了。”邹海解释说,此时收购小中介的成本肯定会压缩,“总的来说,成本低10%不成问题。”除此之外,能在楼市低迷中存活下来的小中介,往往拥有经验丰富,善于销售的经纪人,而且所处地段也能聚拢人气,而这两点恰恰是吸引房产大中介的主要原因。在美南不动产的规划中,眼下成为大力收购小中介的最佳时机
    2023-06-10
    116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具有什么义务?
    房屋中介机构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等订约相关事项及当事人的订约能力负有积极调查并据实报告的义务。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及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尽管房产中介作为非买卖合同当事人,无需对合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房产中介应就其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负责,若房产中介未适当履行其义务,对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应或能够发现其瑕疵,而仅因其不积极调查等消极行为未发现或未告知合同当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机构不仅可能承担退还居间费的损失,而且还可能会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一、申请期货居间人要什么手续期货居间人的申请条件是:1、期货居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2023-03-06
    74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业务流程
    1、二手房屋买卖流程2.办理按揭业务流程第一步:按揭贷款申请买卖双方提交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收入证明等申请按揭贷款所需资料给按揭代理公司;进行房屋初步评估。第二步:提交资料、签订贷款合同安排买卖双方到按揭代理公司及指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委托公证等相关按揭文件;预缴按揭费及各项税费。第三步:银行审批申请银行调查及审核贷款人情况;银行批复贷款情况(贷款额及贷款年限)。第四步:房屋交易过户由按揭代理公司指定的受委托人员到房管局办理。第五步:办理抵押登记由按揭代理公司指定的受委托人员到房管局办理。第六步:银行放款银行划拨贷款至卖方账户,买方开始供楼。
    2023-06-10
    271人看过
  • 中介机构的义务有哪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有关数据统计部门报送并登记;(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七)
    2023-04-27
    325人看过
  • 房屋出租中介费一般收多少,中介的责任和义务
    房屋出租中介费一般收房屋租金的35%,但是各个地区的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中介的责任和义务是需要解答租客的相关问题、保障租客的利益不受损失、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一、房屋出租中介费一般收多少房屋出租中介费一般收房租的35%,是租客和房东各需要缴纳给中介的,也就是说中介费用是由房东和你各交35%。比如:1000元/月的房租,中介费用=房东350+租客350=700元。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二、房屋出租中介的责任和义务房屋出租中介的责任和义务如下:1.房屋中介要为购房者提供合适的房源,并回答购房者咨询的问题。2.在给购房者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要保证不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为好多的中介机构的职员因为过错给客户带来的损失我们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机构,不能够以任何的借口推脱责任。更不能以开除员工为借口而推脱本应该承担的损失。
    2023-06-04
    341人看过
  • 签房产中介合同要注意什么,房产中介服务
    在中介合同条款中,设立时应注意以下五点。第一,详细说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中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分为活动种类、范围和要求,活动按计划完成后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第二,中介公司要如实告知委托人义务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第四,详细说明中介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和中介费用的负担等,越详细越好。第五,承诺委托人和中介人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房产中介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2、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项目名称要分清是咨询业务、评估业务还是经纪代理业务。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中介服务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些咨询服务采取计时收
    2023-08-05
    45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协助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是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更多>

    #房产中介
    相关咨询
    • 房产中介经营者负的义务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2
      房地产经纪人签订房地产经纪人服务合同前,必须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人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书面通知以下事项(1)是否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2)委托人合作提供的资料(3)委托人市场参考价格(4)房屋交易的一般手续和可能存在的风险(5)房屋交易相关税金(6)经纪人服务的内容和完成标准(7)经纪人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8)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房产中介的责任及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1
      房产中介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房产中介的具体事务就是帮卖房人登记房源信息、宣传发布并且保证房源真实有效;帮买房人寻找推荐合适、理想房源,并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加以引导,促使成交;房产中介的经济收入主要是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以目前市场惯例中介服务佣金为2%。(部分城市为只收买家2.5%-3%,但也有例外,如北京的部分房产中介对房东和业主双
    • 二手房的中介义务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0
      1、不得有不依法、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2、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3、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赚取差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4、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5、不得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 房产中介未尽限购审查义务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不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佣金,房产中介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不是担保机构,对于故意欺骗或诈骗行为不能完全控制,因此出现纠纷属于合同主体双方的民事纠纷,因由发生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房产中介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应当收取合理的佣金收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
    • 房地产中介需要履行哪些法律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