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应当能够得出我国工伤认定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同时不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排除性条款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认定工伤应从宽把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明确了其立法目的,该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认为,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从宽把握,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尤其是当遇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的时候,由于法院不能拒绝裁决,法官自由裁量的尺度应当向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倾斜。
3.超出工作范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认为,闫**所受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是有充足依据的。
闫**是在公司的正常上班期间受伤的,完全满足工作时间这一工伤认定要素;闫**受伤的地点是安**的成品仓库,也满足工作场所的认定要素;闫**的工作职责是装卸物料和产品,虽然安**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生产组机器发生故障的,必须由修理组专业人员修理。闫**从事的劳动虽然与其岗位职责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同样属于安**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的一部分,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且从闫**工友提供的证言中能够得知,装卸队的机器出现故障时由于修理人员短缺不能及时到位,往往是由装卸工人自己先行简易处理的,为此,安**公司还给装卸队配备了必要的维修工具。所以,闫**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违反,只能导致其承受公司内部纪律制度的不利后果,安**公司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是安全培训,甚至是扣发安全绩效奖金。但是,由于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对公司制度的违反,不能影响工伤认定的成立。
4.该单位是否获利不影响工伤认定
本案中,闫**就是为了公司利益,在从事装卸工作的过程中,当传送带出现故障时,自己动手去做本不是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机器修理工作,因而导致了自己的受伤。综上,本案中博爱县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应予维持。
案情:
闫**系安**公司装卸车队队长,2009年9月10日10时40分,闫**在安**公司成品仓库传送带的电机上安装三角带时右手拇指末节指骨被三角带挤断,被同事送往博爱县人民医院救治,闫**在住院治疗期间安**公司先后支付医疗费用8700元。2010年5月7日闫**向博爱劳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博爱劳保局受理后依法向安**公司发出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经调查取证后博爱劳保局依据有关材料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第十四条第
(一)项之规定于2010年6月30日作出豫博工伤认字
(2010)048号工伤认定书,认定闫**所受伤害为工伤。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工伤。
第二种意见认为,闫**所受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劳动局管理范围职责
469人看过
-
探究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
57人看过
-
无锡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职责负责范围
1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超出请求范围属于超范围仲裁吗
28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范围
16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超出申请范围吗
353人看过
公司制度是指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包括组织结构、决策程序、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控制、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公司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相... 更多>
-
工人超出工作范围的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1、如果工人的工作职责明确界定,那工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2、如果工人是出于善意或者当时的工作只而需超出工作范围,工人应该无责任,换句话说即使工人超出工作范围,但工人的行为对整个施工来说是有利的。 3、如果你的工人与你是雇佣关系,那么你应承担责任,你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4、主家有无责任,关键看工人与主家形成何种法律关系以及当初的具体情况。
-
公司超出劳动合同范围安排员工工作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7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用人单位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权,或者可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补充劳动合同;未经劳动者同意,安排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的工作事项,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当然也可以拒绝,视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
公司是否能够超出经营范围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司法实践中,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限制性规定,一般都会视为有效合同。如果超越经营范围的民事活动,违反了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公益性职位工作时间超出8小时范围,可否算加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按1.5倍计量;休息日加班费按2倍计量;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量。《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
-
职务对调工资不变帮别人赚钱超出劳动合同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对工作调整的情形,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的,虽然超出之前的约定的工作范围,但如果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变更的,不属于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情形。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