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常委产生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02:30:14 89 人看过

该段内容描述了纪委常委增补选的程序。首先,提出增补建议;接着,分析缺额情况;然后,熟悉相关规定;接下来,提出具体建议;之后,党委会初步讨论,提出增补的具体人选;再然后,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民主酝酿增补人候选人;接着,党委或常委会议讨论;之后,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最后,根据上级党组织批复筹备会议。

纪委常委增补选程序如下:首先,提出增补建议;接着,分析缺额情况;然后,熟悉相关规定;接下来,提出具体建议;之后,党委会初步讨论,提出增补的具体人选;再然后,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民主酝酿增补人候选人;接着,党委或常委会议讨论;之后,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最后,根据上级党组织批复筹备会议。

纪委常委增补选程序步骤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委常委增补选程序分为以下步骤:

1. 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按照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0%确定候选人;

2. 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提供举报渠道;

3. 组织投票,实行无记名投票;

4. 公布选举结果,并确定当选人员。

根据以上规定,纪委常委增补选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其中,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是必须的,以确保选举结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公布候选人名单、提供举报渠道以及组织投票是增补选的必要程序,有利于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最后,公布选举结果并确定当选人员,则是整个增补选过程的最终目的。

因此,纪委常委增补选程序的步骤和原则是明确的,必须遵循。

纪委常委增补选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其中,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是必须的,公布候选人名单、提供举报渠道以及组织投票是增补选的必要程序,最后公布选举结果并确定当选人员,则是整个增补选过程的最终目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进行,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撤回委托行纪人怎么办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的经行纪人可以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一、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是什么民法典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大部分学者认为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设专章
    2023-04-05
    289人看过
  • 纪检委与监察委一样吗
    纪检委和监察委不是一个部门:1、二者的职责不同,纪检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机关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2、二者依据不同,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内规定,监察委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委和纪检委的区别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1、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2、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3、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三条县以上各级监察机关设立举报机构(举报中心或举报站、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上级监察机关的举报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
    2023-07-21
    279人看过
  •  县纪委委员的权责范围
    县纪委委员的职责包括六个方面:深入领会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文件,贯彻执行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纪委重大事项时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经常与联系的党总支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忠于职守、求真务实、身正示范、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积极认真地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县纪委委员的职责包括:深入领会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文件,贯彻执行纪检工作方针政策。2、充分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纪委重大事项时,要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3、密切与群众的联系。4、经常与联系的党总支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5、忠于职守、求真务实、身正示范、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6、积极认真地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纪委委员职责作为纪委委员,密切联系群众是你们的职责之一。这意味着要深入了解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中
    2023-08-26
    454人看过
  • 纪委监委的职责和作用
    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主要执行检查国家行政机关遵纪守法和执行人民政府命令、决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人民的其他人员的违纪行为的控告和检举、调查受理该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执照为监督、执纪、问责。被纪委监委留置的结果是什么被纪委监委留置的结果,可能是移送检察院立案,也有可能被释放。留置只能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适用。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
    2023-07-08
    410人看过
  • 被纪检委侮辱怎么办
    一、被纪检委侮辱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侮辱罪的刑事责任。但要收集提供相关证据。是否认定构成侮辱罪,要看最终证据是否充分以及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当然,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起诉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网络侮辱诽谤就构成犯罪了吗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网络上的侮辱、诽谤与现实中的侮辱诽谤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三、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什
    2023-03-30
    323人看过
  •  纪委办案的基本程序
    纪委在处理案件时需要遵循八个步骤,包括案件线索梳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被调查人的申述和案件监督管理。纪委办案分为五个步骤,包括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纪委具有调查权,可以对组织或个人进行文明且规范的询问。纪委在处理案件时需要遵循以下八个步骤:首先进行案件线索梳理,然后进行初步核实,接着是立案审批,紧接着是调查取证,之后是案件审理,处分执行,被调查人的申述,最后是案件监督管理。纪委办案分五步: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以及移送审理.纪委有调查权,可以就某些问题对组织或个人进行文明且规范的询问。 纪委办案过程:五个阶段与调查取证纪委办案过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国家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委办案过程一般包括五个阶段:立案、调查取证、初核、审理、决定。其中,调查取证阶段是纪委办案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2023-08-27
    450人看过
  • 党代表必须是纪委委员吗?
    纪委委员可以不是党代表。纪委委员指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员有以下职责: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等。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能否交叉基层党组织改选时,党委候选人先提出先选举,然后再纪委选举,党委候选人不存在交叉的问题,交叉只有在纪委选举时纪委候选人只能有一名党委委员作为候选人。简而言之,作为党委委员,只有被组织上拟定安排到纪委班子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才可能被提名为纪委委员的候选人。这就是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交叉的原因所在。并不是所有的党委委员都可以担任纪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2023-07-09
    193人看过
  •  郑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段内容讲述了纪检监委机构改革后,市以下派驻机构的数量相对较少,而省级以上则相应减少。派驻机构的人员关系和管理都在纪检监察委,主要对所在部门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虽然派驻机构与派出部门一样,只是工作量会相对小一些,也不会长时间在一个派驻机构工作。在纪检监委机构改革后,市以下派驻机构的数量相对较少,而省级以上则相应减少。派驻机构的人员关系和管理都在纪检监察委。派驻机构主要对所在部门实施纪检监察工作。因此,派驻机构与派出部门一样,只是工作量会相对小一些,也不会长时间在一个派驻机构工作。 派驻机构工作内容:主要针对部门实施纪检监察根据提供的标题,该法律分析主要针对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派驻机构是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和处置驻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因此,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主要针对部门实施纪检监察,以保障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3-08-19
    279人看过
  • 纪委与法院有何关联?
    法院有纪委,其主要职责如下:1、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2、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3、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4、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5、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6、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7、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如果离婚法院会调查有没有共同财产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调查。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
    2023-07-07
    282人看过
  • 纪检委的全称
    纪检委全名是叫做纪律检查委员会,它是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而且其不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其也是中国共产党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在1949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设立。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委立案有什么程序纪检委立案后的程序如下: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3、立案后,转入纪委调查阶段,案件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4、移送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5、公诉和判刑:是最后确定落马
    2023-07-21
    216人看过
  •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由()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由其性质和职权决定的: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党内拥有最大的权力;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完善是党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对我们党的建设和发展,有标志杆和推进器的双重作用,在党的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定党之大计,议国之大策,研究和解决党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动了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现行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有六项职权: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2023-08-09
    497人看过
  • 纪委受谁监督
    职务犯罪
    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应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纪委调查要多久纪委调查要3个月的时间。纪委进行对涉案嫌疑人进行调查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三个月内,但有可能是几个小时或几天甚至一年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初核,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第九条上级纪检监察机
    2023-07-22
    387人看过
  • 县委常委的行政级别
    法律综合知识
    县委常委行政级别一般是副处级,直辖市下属的县委常委是副厅级。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024-05-11
    426人看过
  • 纪检委与监察委有什么区别
    一、纪检委与监察委有什么区别1、纪检委与监察委的区别有:(1)机构性质不同,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2)任命方式不同,纪检委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监察委领导是由全体会议选举报上级党委会批准;(3)监督范围不同,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
    2023-08-08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果发现法院贪污纪委常委可以查他们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归为一类国际反贪局新闻会议,主要是从反腐败的需要出发,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特点在于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
    •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怎么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的程序:(一)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二)新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先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
    • 纪检委违法办案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8
      纪委办案流程:调查-立案-成立调查组-申请取证-写调查报告-调查对象写书面检讨-审理-下达处分-案件终结。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 进一
    • 纪委局纪委可以监视居住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9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检、法机关为保证办案需要而采用的,纪委是党机关,应该不享有监视居住的权利。
    • 纪委违法办案处理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30
      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