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缩短工时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32:25 300 人看过

缩短工时制是指劳动者从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1994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我国目前实行缩短工时制的有四种情况:

(1)从事矿山、井下、高空、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的劳动等职工,每日工作少于8小时。根据1979年10月《纺织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企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意见》,纺织部门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度。根据1981年6月《化学工业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在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中改革工时制度的意见》,化工行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实行“三工一休”制、6小时至7小时工作制和“定期轮流脱离接触”制度。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此外,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行业和部门均为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劳动强度高,应依本行业或部门的特点,实行各种形式的缩短工时制。

(2)夜班工作时间实行缩短1小时。夜班工作时间一般指当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态,因而夜班工作时间比标准工时减少1小时。

(3)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可在每班劳动时间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工(年满16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实行低于8小时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婚姻度假时长缩短至3天或13天
    1、婚假如果与其他法定节假日相连的话,其他休息日算在婚假内,不予往后延迟休假。比如江苏新人有13天婚假,这就包含了周末双休日那么不顺延双休日,即便是包含中秋节这种法定节假日也不顺延。2、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能间断的使用。比如江苏的新人必须一次性休13天,不能上半年休一次,下半年休一次。综上,江苏婚假是13天,包括法定假期3天和延长假期10天。公安婚假是多少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按照规定所休的婚假的假期,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
    2023-07-18
    78人看过
  • 房产证办理时间缩短到10天多项制度全国首创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服务窗口是南京市最大的服务窗口之一,是老百姓最关注的窗口。记者了解到,自2002年产权和市场两处合一以来,该部门以建设群众满意服务窗口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办理房产证的时间缩短到10天。办证时间缩短到10天从1997年开始,每年发证量都在10万件以上,商品房交易件数逐年上升,平均每天要发证400多件,加之原产权处、市场处分别办理房产交易和产权登记,造成重复收件、重复审核,办事程序繁琐,房改房登记发证周期普遍在1年左右,办理商品房交易登记也要一个多月。2002年6月两处合并后,南京市房产局突破原有机构体制的束缚,按照一体化运作、次序性并轨、最优质服务、大力度改革、高效率工作的思路,调整了内设机构,实行了平行收件、集中审核、统一发证的模式,将原来办理房产交易9个流程,简化为受理、审核、发证3个流程,避免了过去重复收件、重复审核、两次缴费的办案状况,提高了工作效率。2002
    2023-06-10
    331人看过
  • 避高温缩短工作时间工资怎么发
    一、放高温假工资是否照常发放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所以工资是可以照常发放的。2、法律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
    2023-03-14
    222人看过
  • 缩短工作时间需要审批吗
    劳动法对劳动者上班时间是有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法的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要经劳动部门审批,而增加工作时间要审批,缩短工作时间是不需要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单位能否延长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出现可
    2023-04-29
    298人看过
  • 夜班应该缩短工作时间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夜班工作是违反生物钟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适当缩短夜班工作时间。为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作息时间,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或者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无限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情形。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强行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者有足够的合理性。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要求员工加班: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时,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和国有资产安全,亟待处理,
    2023-05-07
    123人看过
  • 工程工期缩短怎么索赔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工期缩短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量纠纷怎么认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2023-06-15
    429人看过
  •  学制缩短两年的政策
    本文介绍了三项对教育体制的改革措施:将小学和高中教育学制缩短为五年和两年,实行高职和普通大专的开放教育,以及推行“十年义务教育”。其中,学制缩短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老龄化程度、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丰富社会劳动资源等;高职和普通大专的开放教育则可以让学生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进行学习;而“十年义务教育”则将小学和初中教育时间延长至五年,高中教育时间缩短至两年。一是调整教育体制,将小学教育学制缩短为五年,将高中教育学制缩短为两年。学制缩短能有效减轻家庭负担、缓解老龄化程度、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丰富社会劳动资源等。二是高职和普通大专实行开放教育。高职改为春秋两季招生,开学时间为春季每年3月和秋季每年9月,学制二年。普通大专学制改为两年半。开放教育是一种全新的办学形式,入学不用考试,业余时间学习,采取教师面授辅导与学生利用网上资源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可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进行学习。三是推行“十年
    2023-09-07
    232人看过
  • 试用期缩短的规定是什么
    一、试用期缩短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进行互相考核、增进了解的特殊阶段,这种考核与了解的权利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对等的,因此试用期一经设立,非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由任何一方随意延长或缩短。当然,对于试用期的延长,除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外,还需要符合法律关于试用期最长期限的规定。对于不满六个月雇佣期限的,不得设置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雇佣期限最长设置一个月的试用期;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雇佣期限最长可设置三个月试用期;三年以上的合同期可以约定最长六个月的试用期。当然,以后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设置期限还将有新的规定。二、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责任1、超过法定部分无效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
    2023-05-28
    226人看过
  • 缩短工作时间减少工资合理吗
    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从描述上看无法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员工支付员工的工资满足最低工资水平的要求,那么并不属于违法。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不过,用人单位因为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工资待遇计算方法。此时,公司降低员工的工资则不是违法,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公司随便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合法的吗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4、如单位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
    2023-06-14
    303人看过
  • 留学签证时间缩短
    7月23日,新馆启用后,学生办理美国留学签证需多长时间?与旧馆相比,去新馆办业务学生要注意什么?窗口增加了时间缩短了新馆的办公人员由原来的300人增加到400人,签证办理窗口也由原来的22个增加到67个,每天可以接待1000位非移民签证及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而且会面时间缩短,这让学生的办理时间直接缩短,学生从排队等候,到完成面签过程的总时间,由原来旧馆的1.5小时,缩减至现在的1小时以内,简便清晰的服务流程让更多申请人体验到便利与高效。新馆的设置也较为人性化,例如在签证流程中新增领取面谈号码流程、座椅等候区。以往在旧领馆是没有座椅等候区的,也不会派发面谈号码,学生只能在领馆内站着排队等候。而新馆的等候设置更为合理,类似于银行排队等候,学生进入领事馆后,领取了面谈号码,可坐在座椅等候,根据签证窗口的电子栏号码提示,前往相应的窗口进行签证面谈。无论在新馆或是旧馆,进行美国留学签证面谈的难度都是一
    2023-04-25
    248人看过
  •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缩短工作时间。由于劳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多少,劳动强度大小,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差异,劳动者体能消耗及对劳动者身体的影响的不同,据此,我国对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早就有过适当的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有四种情况:1、从事矿山井下、严重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特别紧张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可以少于标准工作时间。2、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可以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3、化工行业对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根据生产的特点和条件,分别实行“三工一休制”与“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相结合的制度,即工作3天休息1天,每年再轮流脱离原作业岗位1个月,或采用6小时至7小时工作制。4、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纺织行业也曾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好处1、睡眠休息
    2023-04-29
    437人看过
  • 工资领取所需时间大幅缩短
    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厂里上班自离能否拿到工资厂里上班自离能拿到工资。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员工自离的原因分析,首先,一些低工种,无需多大技术与招人容易的特点,注定了这种工作的性质,就算提薪与良好的企业文化也没用。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注定了它让人有种劳累,得不到社会地位等相关心理感觉,因此一段时间后,人员就会自然流动了。再者,如果这种情况是发生在管理层中,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因为这代表人们对你的企业产生了没有前途与待遇,发挥不够有关。离职的原因有很多,归结起来一般有:1、老板短视,不懂的企业发展规
    2023-07-08
    351人看过
  • 特定情况下是否可以缩短工作时间?
    一般情况下,企业实行的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但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一步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卫生、经贸委等部门,集中开展对胶粘剂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较多的皮革加工、玩具制造、家具制造、制鞋和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和个体作坊进行严格清查。劳动保障部门主要是检查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情况,以及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方面情况。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制度,遵守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的规定。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从事有害有
    2023-07-06
    448人看过
  • 有什么办法能缩短行政拘留时间?
    一、有什么办法能缩短行政拘留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第一百零九条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
    2023-06-02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晚班是否应该把工作时间缩短?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8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的时间应比日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
    • 怎么缩短加班工期?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工期优化的步骤和方法 (1)找出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并求出计算工期。一般可用标号法确定出关键线路及计算工期。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ΔT)。应缩短的时间等于计算工期与要求工期之差。即 ΔT=Tc?Tr (3)选择应优先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选择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
    • 缩短工作时间审批怎样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缩短工作时间是不需要审批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夜班应该缩短工作时间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6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由于夜班工作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紧张状况,容易产生疲劳,工作比较辛苦,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国目前实行的夜班缩短工时制包括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夜班工作的时间应比日班少一两个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
    • 孕妇工作时间可以缩短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
      孕妇可以依法申请缩短工作时间。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