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疗救助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22:13:26 481 人看过

一、吉林市医疗救助内容有哪些

1.参保(参合)个人缴费资助。第一类救助对象全额资助,第二类救助对象差额资助。

2.基本医疗门诊救助。救助标准由各地确定。

3.住院救助。年度累计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第一类救助对象封顶线内全额救助;第二类救助对象分段逐段救助(费用段按大病保险起付线15%以下、15%~40%、40%~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划分),补助比例由低段到高段逐段递增,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各段的救助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以上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70%;第三类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部分不予救助,以上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30%;第四类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设起助线(由各地规定),起助线以上部分给予适度救助。14周岁以下儿童,救助比例上浮10%。

4.特殊疾病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个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封顶线内全额救助;一般救助对象参照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5.大病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个人单次门诊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400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30%比例救助;一般救助对象,按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各类直接医疗救助设统一封顶线,重点救助对象不低于20000元,一般救助对象不低于10000元。

二、救助对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2)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

(3)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地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有哪些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
    2023-02-20
    286人看过
  •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一、救助的对象和办法(一)救助的对象: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农村低保人员。(二)救助办法:农村医疗救助按年度实施。当年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范围内的费用,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限额并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标准给予医疗救助。二、救助的病种和范围(一)农村医疗救助主要救助以下重大疾病:1、尿毒症;2、恶性肿瘤;3、白血病;4、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5、心脑血管疾病;6、精神病;7、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二)救助范围: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本《细则》所规定的救助重大疾病病种有关的住院医疗费用。(三)下列情况不属于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1、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的;2、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吸毒、自杀、自残、酗酒等引起的伤害以及矫形、保健、康复治疗、器官移植等发生的医疗费用;3、跨年度累计的医疗费用;4、超出
    2023-05-04
    247人看过
  • 吉林市流浪救助在站服务规则
    生活服务1、求助人员应当将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寄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2、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受助人员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安排分区居住、单人单床,并为受助人员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女性受助人员应当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管理。3、成年女性携带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其共同在成人区生活提供便利。4、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其生活起居、注意事项及站内管理要求。5、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餐具、炊具,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并实行分餐制。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少数民族人员和患病人员,应当照顾其特殊饮食需求。6、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对受助人员居室及活动区域经常清理、消毒,对受助人员床上用品每周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受助人员离站后,应当对其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清洗、消毒。7、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助人员用餐、住宿、穿衣、入厕、洗浴等提供相应的生活照顾和便利条件
    2023-05-10
    83人看过
  • 吉林市流浪救助工作程序一览
    (一)入站程序1.对求助人员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2.接待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后,如实填写《吉林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询问登记表,由求助人员签字或盖手印;3.对公安、城管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引导或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求助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传染病患者,他们应先送到医疗机构救治,待病人基本治愈出院后,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予以救助;4、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二)站内程序1、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船)凭证。凭证加盖“不准买卖”。2、保证受助人员一日三餐,伙食标准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
    2023-05-10
    96人看过
  • 广州市医疗救助
    一、广州市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二、条件规定①农村五保对象;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⑦城乡低收入
    2023-05-10
    351人看过
  • 社会救助包括哪些内容
    所谓社会救助(SocialAssistance)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救助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第二,紧急救助制度。紧急救助主要是指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对灾民的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也包括对灾民延续一段困难生活的救助和民房倒房重建与修复工作的救助。第三,临时性的救助。临时性救助主要是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第四,支持倡导开展社会互助活动。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以及倡导开展群众之间经常性的互助互济活动,来
    2023-05-01
    2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大病医疗救助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1
      什么是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在内的七种人群,救助对象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的服务
    • 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 (1)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 (2)持有绍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重点优抚对象优待证》者; (3)持有绍兴市区《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边缘户和因病致贫户; (4)因见义勇为而致病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5)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 (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对象。 列入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的对象,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尊敬的
    • 成都市大病医疗救助条件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61881800;办理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2、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出院证明、必要的病史资料、特殊疾病门诊住院费用票据(患者保留联)、申请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
    • 哪些残疾人能获得医疗救助救助措施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1)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对救助对象经、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