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的证券承销业务综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14:11:09 500 人看过

证券承销投资银行的最本源、最核心的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一面旗帜,也是投资银行区别于商业银行的最本质特征之一。考察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它最初的业务是政府债券承销,而后是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承销,再逐渐发展为如今的各种证券经纪、自营、兼并收购、资产管理、风险投资项目融资、金融工程等业务。证券承销顾名思义,包含承接和销售两个过程,投资银行首先从发行者手中以一定的价格买进证券,然后通过自己的销售网络再把它销给广大投资者。投资银行在证券承销中起着桥梁的作用,把发行者和投资者的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投资银行,发行者实现了融资的目的,投资者也实现了获得投资机会的目的,同时,投资银行也通过在承销过程中收取佣金和获取利差来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通过投资银行的承销,社会资金得到了很好的调剂,1994年投资银行通过承销业务为美国企业融资7100亿美元,其中股票融资770亿元,债券融资6330亿元;美林公司为我国财政部发行全球债券10亿美元,并为上海石化总公司在纽约发行了3.43亿美元的证券(《现代投资银行导论》,程博明)。

证券承销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按承销证券的类别可以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承销,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承销,外国政府发行的债券承销,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承销等。

2.按证券发行方式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承销。公募发行是指把证券发行给广大社会公众,私募发行是把证券发行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私募发行方式一般较多采用直接销售方式,也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因此可以节省承销费用。而公募发行则要通过繁琐的注册手续,如在美国发行的证券必须在出售证券的所在州注册登记,通过蓝天法(Bl e-SkyLaws)的要求。

3.按承销协议的不同可分为包销、代销。证券代销是指投资银行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投资银行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通常,几乎所有的承销都采取包销方式。包销方式将发行人的风险全部转移到投资银行身上,发行人因此必须付给投资银行更大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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