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工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1、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2、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3、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提供上述程序、工具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可理解为提供了大量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出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数额大的;由于其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严重危害等。
三、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如何区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2人看过
-
上海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宣判
185人看过
-
分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案例及其教训
120人看过
-
如何量刑构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侵入罪的人
92人看过
-
关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既遂的处罚标准问题
26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18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新刑法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既遂怎么判,该如何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5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会根据实际的涉案情节决定。对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来说,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认定为单位犯罪的,需要对单位处罚金,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
构成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能够构成什么罪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2客体要件。侵权客户: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客观要件。客观方面:为了提供专门用于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知道他人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部件。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故意行为者是否为营利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的程序工具罪怎么判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7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九条增定的《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犯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3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罪与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刑法》(2015)规定了有关黑客的罪名: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