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监护权变更是如何处理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民法典1085规定孩子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1085规定的不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抚养费的负担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患有抑郁症能争取抚养权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是可以判给父方抚养的:
(一)母方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身体不灵活有残疾的,这种环境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可以判给父方;
(二)母方在抚养期间,对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尽自己义务去抚养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抚养权;
如果小孩达到两周岁以上,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权力争取抚养权的,但哪些情况下会更有抚养的优势?
1、自己患有不能继续生育的疾病或者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
2、自己跟子女已经生活了很久的,突然更换环境会让子女的生活不习惯,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子女,尤其是经济能力好的、身体比较健康的;
4、自己没有任何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只要有上面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优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但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拿到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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