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为,
1.主体为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的法人;
2.主观过错为故意;
3.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4.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并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所要货款的一方可以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包括直接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索款诉讼。
1、提起撤销权之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2、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
根据《公司法》第四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将土地出让金予以转移,明显属于滥用法人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预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让法人个人和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此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其要件为:
一是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即是利用股东仅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为实现赢利归股东、亏损属公司等目的,恶意逃避公司的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规避公司的法律责任,使公司成为股东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
二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在我国侵占股东权益涉及什么犯罪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他的各种情况,比如【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等。
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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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1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要件。滥用的主体限于公司股东,而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 (2)、行为要件。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3)、结果要件。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法官通常认定构成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1)、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的情况。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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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什么,有什么适用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又称“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产生于英美普通法,后被大陆法系国家相继引进)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这一制度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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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独立人格,独立人格,公司法人人格,三个词意思是一样的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一.公司法人:指由法律拟制的,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二.公司人格:指公司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三.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须具备三个重要属性:1.人格独立:能够以自己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财产独立: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3.责任独立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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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由谁来承担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18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股东则享有有限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债务无法偿还,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