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正犯有哪几种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7:15:08 479 人看过

一.间接正犯有哪几种类型

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

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行为并不需要仅仅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的身体性行为为基础,与能够将器具和动物作为工具加以使用一样,也能够将他人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这种将他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犯罪的情形,称为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成立共犯,而由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责。如某甲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为是某甲单独犯罪。

二.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别

1、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因为只有他以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2、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有教唆行为人的不可能是胁从犯,因此原则上,教唆犯不可能是胁从犯)。

3、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罚;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2)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由于教唆人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所以仍构成独立的教唆犯。但是,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对于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公司类型有哪几种类型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请问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有哪些经营范围的拟定可按行业类别不同而不同。贸易类公司最直接最广泛的经营范围就是批发零售和贸易,如此拟定公司可经营的产品就很广,除了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和需要前置审批的产品。科技类的一般以研究开发为主。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有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两大类经营范围可选择。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比如科技类的研究开发,为主营业务,辅助业务可填写批发零售或者销售。商务服务类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可选择如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展览展示,形象策划等等。其辅助业务也可选择批发零售和贸易。农林牧等公司须有前置审批条件,以及食品,烟酒类等业务都需审批。加工制造业可直接选择加工制造某某产品,辅助业务可选择批发零售或者销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2023-03-26
    197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类型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一般债权请求权,为三年。(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一般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特殊情形:(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10年。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为安全使用期。(2)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6年。(三)特殊诉讼时效:1、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注: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无论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均适用2年时效期间。2、3年:(1)环境污染侵权,无论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2)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3、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4、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
    2023-06-14
    173人看过
  • 间接占有的类型
    间接占有
    一、间接占有的类型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虽然不对物予以直接占有,但对于直接占有该物的人具有返还请求权,从而间接地对该物具有管理、支配、处分的状态。例如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等对质物、出租物、寄存物是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不能独立存在,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如:质权关系、租赁关系、保管关系。严格的说,间接占有并非真正实际上的占有,所以占有的保护有时仅限于直接占有人。二、债权转物权一般要多长时间债权转让登报后生效时间是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的时候。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民法典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
    2023-04-30
    5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几种类型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3、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合法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4、有过错的第三人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
    2023-06-12
    416人看过
  • 职务犯罪分几种 职务犯罪有哪些类型
    职务犯罪可以分为三类: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滥用职权类犯罪: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疏于职务类犯罪: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
    2023-04-05
    101人看过
  • 发票类型有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常见的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024-04-16
    93人看过
  • 独资法人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
    2023-08-17
    55人看过
  • 医患关系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患关系有哪几种类型医患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因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这种类型较为常见,一般发生在患者受到人身损害,如引起并发症或死亡的情况下。2.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引起的纠纷:这包括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及患者消费权益等受到侵害的情况。3.就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纠纷:人身损害的原因可能包括医疗过失、并发症以及疾病自身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能会向司法鉴定部门提起鉴定,以确定过错并寻求赔偿。二、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调解:首先,医患双方应进行调解,调解方式有三种,包括医患沟通、调解和第三方调解。2.司法鉴定: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3.法律诉讼:司法鉴定之后,如果双方对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三、医患关系法律诉讼流程在医患关系法律诉讼流程中,一般遵循
    2024-07-26
    199人看过
  • 间接证据有哪些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一、间接证据有哪些种类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主要包括:1.影视资料,录制的小视频,拍摄的影片;2.口供,被审问(讯问)时的记录;3.证人证言,有出面作证的个人或者语言;4.物证,有明确的物品证明;5.笔录,记录的笔记等。二、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2.作用不同。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直接证据有的可能是真实的,有的则可能是伪造的材料,因此,对这些证据必须结合全案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而运用间接证据是鉴别直接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3.使用证据的难度不同。由于间接证据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这决定了使用间
    2023-10-16
    84人看过
  • 债券大体有哪几种类型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有:1.政府债券;2.金融债券;3.公司债券;4.国际债券。二、按偿还期限分类有:1.短期债券;2.中期债券;3.长期债券;4.永久债券。三、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有:1.附息债券;2.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四、按债券的利率浮动与否分类有:1.固定利率债券;2.浮动利率债券。五、按是否记名分类有:1.记名债券;2.不记名债券。六、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有:1.信用债券,也称无担保债券;2.担保债券。七、按债券本金的偿还方式分类有:1.期满偿还债券;2.期中偿还债券;3.延期偿还债券。债券是一种带有利息的负债凭证。发行者承诺在未来的确定日期(通常在发行债券以后若干年),偿还规定金额的本金,同时周期性支付一定的利息。债券是由国家、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工商企业,按照一定手续发行的。他们通过发行债券,直接向社会广泛集资。债券性质如同借贷关系中的借据,但这种借贷关系证券化了。债券可以在
    2023-06-01
    236人看过
  • 酒后驾驶类型有哪几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一、酒后驾驶会有什么后果(一)刑事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违纪处罚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三)交通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
    2023-02-21
    385人看过
  • 建设用地类型有哪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一、建设用地类型有哪几种建设用地类型如下: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5.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6.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二、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到期的,自动续期。根据《
    2023-05-09
    420人看过
  • 粉尘污染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必须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粉尘可以根据许多特征进行分类,在大气污染控制中,根据大气中粉尘微粒的大小可分为:1、飘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微粒,它能较长期地在大气中漂浮,有时也称为浮游粉尘。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英文缩写为PM10。2、降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大于10μm的固体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沉降到地面。3、总悬浮微粒,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0μm的所有固体微粒。也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英文缩写为TSP。4、可入肺颗粒物: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PM2.5)。《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
    2022-02-13
    202人看过
  • 产品缺陷有哪几种类型?
    产品缺陷按照导致产生缺陷的原因,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产品设计上的缺陷。即由于设计上的原因,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使用瓦斯炉的火锅,因结构或安全系数设计上的不合理,有可能导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该产品即为存在设计缺陷的产品。二是产品制造上的缺陷。即由于产品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上的原因,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生产的幼儿玩具制品,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安全的软性材料,而是使用了金属材料并带有锐角,危及幼儿人身安全。该产品即存在制造上的缺陷。三是因告知上的缺陷(也称指示缺陷或说明缺陷)。即由于产品本身的特性而具有一定合理危险性。对这类产品,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或者在产品说明书中,加注必要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告知使用注意事项。如果生产者未能加注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说明,标明使用注意事项,导致产品产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的,该产品即属于存在
    2023-06-07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间接正犯的情形有哪些, 间接正犯的几种情形, 间接正犯的成立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4
      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行为人不必出现在犯罪现场,也不必参与共同实施,而是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支配构成要件实现的,就是间接正犯。它包括以下情况: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间接正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间接正犯)。 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
    • 共同犯罪中从犯有哪几种类型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1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以下几类: 一般从犯。指自愿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或辅助作用。起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消除障碍等。 第二个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些具体的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些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第二,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几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如果出轨的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
    • 事故类型分类有哪几种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事故类型分类有哪几种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二、如何认定工伤 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
    •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有哪几种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司法实践中有许多法律工作者和学者也主张将危险犯既遂的标准进行重新界定,并以法律对危险犯之危险状态的不同要求为标准将危险犯划分为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所谓的抽象危险犯,其危险状态在法律上一般都不作具体性规定,它是立法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即是以招致某种危险而预先设定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不论其是否发生了具体的危险都可以认为有侵害法益的危险而构成犯罪。由此可见,抽象危险犯的行为本身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