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能不能被强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0:46:35 370 人看过

会被强制征收。如被征收人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拒不交出的,土地主管机关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

市、县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作为安置补偿主体,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补偿安置。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结合该法律条款,国家依法实施了土地征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目前全国各地的征收并不完全依据法定程序,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五花八门,有村委会,有乡镇一级政府,有征收补偿办公室等,甚至还有动迁指挥部、拆迁指挥部等这些临时成立的机构。但即便如此,市、县一级人民政府仍是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补偿安置义务的主体,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单位未能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应以履行补偿安置义务,而不能怠于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更不能以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为借口去否定本应由其进行补偿安置的义务。

二、征地纠纷如何处理

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后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针对国有土地的征地纠纷,首先征地机关在征求公众意见的时候,被征收人就应当针对有异议的部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征地机关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公告期间,如果对征收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仍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征收补偿方案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针对上述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仍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自己的合法住宅会不会被强拆

目前在我国,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房屋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国家能不能用征地审批强制拆迁
    国家有征地批准文件的,是否可以强行拆除?征收人取得征地批准文件,被征收人无故拒绝征地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强行拆除土地附着物。《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它是全民所有的,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05-31
    352人看过
  • 国家修路能强行征收土地吗
    国家修路能强行征收土地,但是要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补偿。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3-06-18
    340人看过
  • 非建设用地能否征用为建设用地
    一、非建设用地能否征用为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的地方要变成建设用地,首先要看它是什么性质的地。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首先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还要看城市规划是什么,然后通过征地程序,变成国有建设用地才能用于开工建设。国有农用地也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通过征地程序中的农用地转用成建设用地。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什么权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就该土地进行法律允许的建设规划,用以建造房屋、基础设施、娱乐设施等。三、建设用地有哪些转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2023-06-15
    185人看过
  • 土地被征用后能不能耕种
    土地被征用后还能耕种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一般用于非工业建设。如果用于农业生产,就不需要征收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3-05-08
    309人看过
  • 土地能被征用吗
    土地征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基本农田可以征收,但基本农田的征收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的,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单独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2023-05-08
    295人看过
  • 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不能混用
    近来,一些文件、报告时常混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个概念,主要原因是实践中人们还存有模糊认识,认为二者没有实质区别,只是表述不同。实际上,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收后,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而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用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使用结束后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简言之,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或修改前,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的情形,统称征用。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收;又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用。为了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
    2023-06-10
    225人看过
  • 征地不给钱阻挠施工犯法吗?
    一、征地不给钱阻挠施工犯法吗?1、征地不给钱阻挠施工犯法。阻拦施工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情况下,对方可以报警处理。阻拦施工导致的损失,需要阻拦者承担。实施阻工行为,还有可能因为造成治安混乱,被拘留。阻拦施工是绝对不可为的。2、工地欠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1)与工地老板进行协商沟通;(2)向当地劳动局,或者当地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举报工地欠钱行为;(3)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地老板还钱付薪。二、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发放?1、征地补偿款一般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发放。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地补偿款应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2、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流程如下:(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
    2023-06-17
    337人看过
  • 建设方能否报警强制征地
    1、建设方能否报警强制征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果房屋被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因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是有益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二是征地程序。一是制定征地计划。征地计划由被征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土
    2023-05-31
    433人看过
  • 土地承包方的土地能被强行征用吗
    一、土地承包方的土地能被强行征用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如果政府程序不合法就强行征收肯定是不可以的。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之内全额予以支付,在征地拆迁补偿未落实的情况下,更不能进行强制拆迁。二、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
    2023-05-06
    319人看过
  • 国有土地能不能被强拆
    1、什么是强拆?强拆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二是国有土地是否因国家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依法征收后不按规定拆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1)根据强制拆迁决定,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告知被拆迁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代表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单位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的见证人,被拆迁房屋的证据和物品,由公证部门保存。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迁单位采取胁迫、胁迫、停水、停电、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拆的,由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止拆迁,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刑法的,依法追究刑
    2023-05-31
    399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改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国家建设在本市范围征用土地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第三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在上海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土地局)组织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实行征地费包干使用。第四条申请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向市土地局征地事务部(以下简称市征地事务部)办理征地包干手续。市征地事务部应通知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所征用土地的面积、地上地下附着物等有关情况资料,经用地单位核实后,由县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费用包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征地费金额、支付期限、交地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征地费用包干协议必须经市征地事务部审核盖章并监督执行。用地单位不得直接与
    2023-04-22
    479人看过
  • 国家征地能强拆钉子户吗
    钉子户的建筑在不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是不能强拆的。只有其属于违法建筑时,才能强拆。法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钉子户,用来指代某些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拆迁,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房屋。一、哪些部门可以强制拆迁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可以申请强制拆迁,但必须遵守强制拆迁程序。除以下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
    2023-06-28
    170人看过
  •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交材料和审批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外,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要提交的文件:(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九)公司住所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要报经审批的,还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至50个);(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三)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四)以生产经营为主
    2023-04-23
    389人看过
  • 土地已被国家征用。这些树能自己移走吗
    如果土地被国家征用,这些树能自己搬走吗?土地被征收时,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属于土地所有人的,可以选择让土地征收单位对林木进行补偿,也可以选择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023-05-08
    14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新农村建设项目能不能强制征收土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
    • 国家土地征收后建筑用地能赔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能的,但是不会按照建筑用地来计算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
    •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征用征用,有什么样的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征用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由于法规规定比较原则性,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一)土地征用的主体不规范根据土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省政府作出同意批准集体土地征用
    • 阻扰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阻扰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最新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