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按照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
1、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侵权专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
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专利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专利侵权纠纷如何进行诉讼
254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 协议管辖
350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08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实践
431人看过
-
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专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177人看过
-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以及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246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专利权侵权受法院如何管辖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7专利侵权管辖法院级别管辖:(《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专利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
-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销售者与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专利权的管辖与管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未起诉销售者、销售行为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3、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否则:(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同履行地,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利出现侵权后。在行政裁决过程中、使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e;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票,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侵权产品
-
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5知识产权诉讼管辖(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
-
专利权人该如何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28第一,权利人作为专利诉讼的行外人,应先咨询专业专利诉讼律师,陈述案件详情、出示相关证据,查明被告是否对侵权专利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等等。 第二,可以把专利诉讼一事委托给专职代理机构7号网,签订专利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签署委托书。 第三,缴费及请代理机构代缴专利诉讼费用,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四,代理结合案情调整、收集、整理被告侵权证据。 第五,是否做诉前调解,拟定调解条件和具
-
专利侵权诉讼中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21在提管辖权异议时,通常是对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地域管辖作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没有争议,级别管辖作为管辖异议的客体有不同的意见,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如何处理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的,受理诉讼案件的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可见级别管辖也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