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什么是土地使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9:11:06 108 人看过

土地使用合同是受让人与出让人就特定地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一、什么是使用权转让合同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2、该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第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时,对下列行为应及时立案:

1、非法转让、出租、抵押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非法转让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将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4、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5、以转让房屋、出资入股的方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6、其他非法行为。

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

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另外,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批准的行为无效。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成都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具体是什么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9)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土地使用证过户(1)办事程序: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申报材料: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
    2023-06-03
    94人看过
  • 承包集体土地的合同具体规定是什么?
    承包集体土地合同内容如下:1、注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信息、土地的面积、土地的位置、土地的用途和承包形式;2、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地上物品处置、承包金及交付方式、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合同转让条件、合同变更解除条件、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案;3、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协商签字日期。集体土地承包交哪些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
    2023-07-03
    386人看过
  • 天津市宁河土地使用税具体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
    2023-04-16
    7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的收费标准如下: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土地使用证更名办理程序《土地登记规则》规定,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所以,应该拿着离婚判决书去当地国土局申请登记,以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另外,判决房子平分而土地依据房地一致原则,也应该是分割登记的,如无法分割登记,则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进
    2023-07-07
    82人看过
  • 长春市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办理长春市土地证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老土地证,新房产证,契税证明,一起到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如果该土地为划拨或者集体性质土地。那么需要缴纳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转变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此时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再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长春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长春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
    2023-06-21
    26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成本具体如何?
    1、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取得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等科目,自取得之日起,按照该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分期摊销成本: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在对该土地进行开发时,按照帐面价值:借:在建工程,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正式范围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
    2023-06-27
    2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有固定年限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1、土地使用证有固定年限吗?具体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房屋应当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方可视为取得完全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用途不确定。以出让或者依法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用地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如果购房者想知道自己房屋用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使用日期,获得的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年限固定,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二是土地使用权分配,没有固定年限。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历史用地核发。你可能在谈论后一种情况。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年限固定,房屋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二是土地使用权分配,没有固定年
    2023-05-02
    151人看过
  • 陕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陕西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下列规定进行确定。(一)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证书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确定土地占用面积。(二)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用土地文件确定土地面积,或以土地管理机关认可的其他土地权属资料确认土地面积。[1](三)没有土地使用证书、无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或土地管
    2023-04-13
    92人看过
  • 厂房的土地使用税的具体计算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计税方法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
    2023-04-17
    10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
    2023-03-04
    41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含义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一、深圳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工业土地使用一般是五十年,商业用地是四十年。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如果使用土地,那么是需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申请土地使用权,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土地进行支配。(
    2023-06-25
    64人看过
  • 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具体什么方式
    1、经国家批准使用,再以合同方式设立。这种方式是指土地使用人在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基础上与国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1)以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只能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2)取得土地使用权需交付土地使用费;(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一般与企业经营期限相一致;(4)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2、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式设定。这种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合同,将一定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其特点是:1)以合同方式设立,国家和土地使用人处于平等地位;2)取得土地使用权要交付土地使用费(出让金);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4)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交换、赠与和抵押。3、以承认的方式设定。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前,公民拥有合法产权的私房所占用的
    2023-04-16
    27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具体是多少
    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按季申报3月:3月20日6月:6月20日9月:9月20日12月:12月20日(二)按半年申报6月:6月20日12月:12月20日四、房产税(一)企业:5月:5月31日11月:11月30日(二)个人12月:12月31日2017纳税的对象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4、实行定期
    2023-08-07
    1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
    2023-02-25
    31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具体规定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问题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抵押设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怎么签订具体要注意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7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 租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是由谁缴纳,具体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具体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4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耕地按未使用的土地征收合理,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1
      耕地按未使用的土地征收不合理。征收耕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予以补偿,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