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被扣押船舶后如何清偿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0:22:19 383 人看过

一、申请人如何申请拍卖船舶

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拍卖的裁定书。裁定书由院长批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拍卖船舶费用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预付拍卖船舶费用,不预付的,其申请不予准许。

二、拍卖船舶结束后法院如何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规定,拍卖船舶结束后,海事法院应在报刊上刊登公告,说明船舶业已公开拍卖给买方,船舶所有权及其风险自移交时起已经转移,买方对船舶在移交以前所负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船舶原所有人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被扣押船舶被拍卖后如何清偿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规定,债权登记届满后,由海事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全体债权人通过协商,根据清偿顺序提出分配方案,签订清偿协议,经海事法院裁定予以认可。协商不成由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一并参加分配。

清偿顺序,按照我国海商法的以下规定进行: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事法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在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述第5项规定的范围。上述所列各项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4项海事请求,后于第1项至第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1项至第3项受偿。上述第1、2、3、5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4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所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消灭。已登记的其他债权的受偿位于前述顺序之后。在按上列顺序清偿前,诉讼费用,为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拨付。清偿债务后的余款,应归还原船舶所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如何分配船舶拍卖资金
    1、如何分配船舶拍卖金如果船舶被拍卖,拍卖价格应优先偿还海事请求人行使请求权时发生的费用,其次是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船舶收益保全、拍卖和分配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拍卖船舶所得中预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船舶留置权应当在船舶留置权之前支付,船舶抵押权应在船舶留置权后支付。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当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造船人或者修船人有权保留其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的偿还。船舶留置权在船舶制造者或修理者不再占有已建造或修理的船舶时消灭。船舶留置权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由此产生。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占有他人的动产,在动产产生的债权清偿之前,动产可以作为法定担保权予以保留,以保证债权的清偿。船舶留置权是以船舶为标的物的留置权。基于公平原则,现代国家的民
    2023-05-07
    149人看过
  • 被扣押的船载货物的拍卖
    申请人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扣押期满,被扣押人在扣押期届满不提供担保,在货物又不宜继续扣押的情况下,海事请求扣押船载货物人可以在申请诉讼或者仲裁后向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提出拍卖船载货物的申请,对于无法或不易保管的货物,可以申请提前拍卖。海事法院在收到海事请求人申请拍卖扣押船载货物的申请后,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载货物的裁定,如果被申请人不服裁定,可以在收到拍卖裁定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拍卖裁定的执行。拍卖扣押船载货物,由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指定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拍卖师组织实施,也可由海事法院委托的机构实施。
    2023-06-06
    318人看过
  • 被扣船舶船员如何申请下船
    因船舶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
    2023-04-06
    454人看过
  • 如何申请解除扣押船舶
    一、如何申请解除扣押船舶被扣押船舶的当事人,可能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向法院申请解除船舶的扣押,由法院进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四条海事请求人不得因同一海事请求申请扣押已被扣押过的船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请求人未提供充分的担保;(二)担保人有可能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担保义务;(三)海事请求人因合理的原因同意释放被扣押的船舶或者返还已提供的担保;或者不能通过合理措施阻止释放被扣押的船舶或者返还已提供的担保。第二十九条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二、如何查询船舶抵押登记《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
    2023-04-27
    113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在拍卖的时候扣押船舶
    以下情况下,可以拍卖扣押船舶: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决定。资产拍卖的对象有哪些按其拍卖对象不同可分为单项资产拍卖与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单项资产拍卖,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委托专门的机构公开拍卖。它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的闲置资产。国家所有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矿藏开采权等拍卖,也属于单项资产拍卖的对象。整体资产拍卖,主要是指将企业全部资产一次性拍卖。拍卖的对象主要是:1、资不抵债和接近破产的小型企业资产;2、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多年亏损或接近亏损的企业资产;3、不利于优化产业结构的企业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
    2023-08-12
    454人看过
  • 如何拍卖扣押物
    一、如何拍卖扣押物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
    2023-06-06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海事如何主持拍卖被扣押船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海事法院如何主持拍卖被扣押船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明确:(一)买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拍卖船舶委员会登记,并在拍卖前交验本人或者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支付能力的银行证明。(二)拍卖船舶委员会对拍卖船舶的底价在估价的基础上提出建议,由海事法院确定,底价不得公开。(三)拍卖船舶以底价以上最高报价成交。如报价低于底价,可再次拍卖或者以其他形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拍卖被扣押船舶因申请错误造成损失的,如何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拍卖被扣押船舶因申请错误造成损失的,如何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明确:拍卖船舶因申请错误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负责赔偿。在提交拍卖船舶申请后,申请人又提请终止拍卖船舶的,是否准许,由海事法院裁定。准予终止申请的,申请人应承担在拍卖船舶准备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准许的,裁定驳回申请。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二、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谁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 (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 船舶抵押权如何避免拍卖权和拍卖资本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