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需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性如何体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3:50:32 139 人看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同时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一方面,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另一方面,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也不能随意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险公司都将受到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相关文章
  • 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23-06-05
    204人看过
  • 法制办等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答问(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负责人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记者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条例》有关精神,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保监会负责人回答了中国政府网记者的提问。记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原则是什么?有关部门负责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
    2023-06-12
    458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是由哪个单位制定的?
    2006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全称为交通强制责任险。该保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重复投保。我国在2006年7月1日实施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全称为交通强制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重复投保 该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根据提供的标题,我们需要分析该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首先,我们需要查看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障范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责任范围,那么保险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被保险人因人身伤亡、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二)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过错或者意外事故导
    2023-08-30
    172人看过
  •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中受害人是指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受害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享有保险合同为其设定的利益,这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须买吗1、车辆的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简称,是强制要求每一位车主都要交纳的保险。2、对于车主而言,新车要想正常上路,购买交强险是必备条件。但是交强险往往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和力度较为有限,所以车主要想完善爱车保障,最好还要为爱车搭配商业车险。3、根据2008年之后的规定来看,目前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都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这既是遵守法则和规定,同时也是为自己的他人增加多一重保障。法律依据:(1)《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
    2023-07-22
    342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点及建立意义
    制定本条例的目的首先在于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在此基础上,借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具有的社会管理效用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点总体而言,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强制性,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保险监管部门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广覆盖性,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仅保障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同样给予保障。3.公益性,即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须遵循不亏损、不盈利的原则,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独管理和单独核算。二、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2023-06-08
    34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产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发展平稳,车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个别地区、个别公司还存在不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虚列营业费用、变相提高交强险手续费、交强险应收保费率不断上升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对交强险及商业车险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抑制价格竞争,实现产险业效益明显提高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交强险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严禁保险公司滥用不同车型的交强险费率档次,变相降低或提高费率。严禁以虚列营业费用、虚挂应收保费等手段变相提高手续费支付标准或降低保险费。二、加强交强险应收保费管理。保险公司必须一次性收清投保人缴纳的全部交强险保费后,方可出具保单。保险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应收保费的催收,及时与保险中介机构结算交强险保费。
    2023-04-23
    65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自什么时候实施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自什么时候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法律特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首先是责任保险。《保险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是强制的保险,即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所有应当
    2023-06-08
    172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答记者问
    中新网3月28日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条例》有关精神,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保监会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中国政府网刊出了问答全文。记者:《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有关部门负责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我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并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条例》作为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多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04年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以运输行业为主的北京市民代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2005年1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将《条例》草案分别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2005年2月,保监会组织两次专题研讨会,听取国内外专家
    2023-06-03
    245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在车辆年审时交给公安交管部门。如丢失可凭正本或抄件(保险公司盖章)审验。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一共四联,分别是: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交管部门留存联、和投保人留存联。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这两张是保险公司的,一个业管部业务留存,一个是财务部用于保险核算的,在车主手里面的正本是第三联,是车主在审车的时候给交警的,副本就是第四联自己留着的,如果需要报保险的时候要用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作用是
    2023-03-17
    203人看过
  • 国务院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条例
    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2023-04-23
    254人看过
  •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后申请了赔偿
    是的。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合同时,投保人应一次性付清全部保费;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出具保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必须在被保险的汽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风格在全国统一。保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概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是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
    2023-08-18
    240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强制性强制性的表现有哪些
    本文主要介绍第三者责任强制性强制性的表现,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强制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医疗机构来讲,增加了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的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就避免了受害者因种种情况得不到及时救治的弊端。2、保险范围的全面性和保险金额的统一性。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必须投保的保险标的,投保人都必须参加保险,保险人也必须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当事人双方都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一般法律、法规对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以及保险责任范围等都由法律、法规或规章统一规定。对机动车所
    2023-05-04
    322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垫付与追偿及责任免除条件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
    2023-06-08
    277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应体现强制性和责任性
    1月13日《新京报》刊发社论《第三者责任险立法:平衡利益是关键》,认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涉及保险公司、投保人与受害人三方利益,平衡各方利益冲突,才能最终达到利益的均衡、互补和双赢。笔者认为,所谓平衡各方利益,自然是任何法律都应当具备的一项基本功能。但第三者责任险在考虑实现基本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还应当充分发挥保险业分散社会危险,承担社会责任的功能,突出其强制性和责任性的特点。基于此,笔者认为,草案还可进一步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以及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_是明确规定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草案第四条所规定的内容,其处罚力度似乎还不足以有力打击逃避强制保险行为。从国外立法例来看,德国保险法规定,无论以何种方式购买汽车,都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否则就不能上路。英国则采取严厉措施对付不上保险的车主,严重者将处以巨额罚款甚至判刑。这值得借鉴。二是尽量扩大保险赔偿范
    2023-06-05
    24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机动车未投保强制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第三者强制险知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何种处罚
    • 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侵权人能否请求投保交强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支持。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
    •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什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以前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在处理完后,保险公司才给钱。现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 哪些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相关法条: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赔偿要签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是的。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