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5:50:22 208 人看过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一、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吗

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1寸照片2张到受理其原用人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复核后,应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作重新就业)。

4、失业人员应自核准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到其暂住地(即暂住证所在地址)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申领时,需携带《失业保险金领取卡》、本人印章。失业保险金限本人领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
    事项名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稽核科业务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联系电话:0451--84871988所需材料:1、检查年度企业应付工资明细帐、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应付福利费明细账,现金、银行明细账,各类成本账、内部往来账及总账等。2、业务量大的单位须提供财务传票每月2本(带工资表及月底转帐的传票各一本)每年24本;业务量小的单位须每月提供一本传票(带工资表的传票)每年12本即可。3、单位人员中包含特殊身份用工人员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返聘人员要提供退休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须提供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单位提供工商执照、地税登记证的原件及A4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5、年审不全单位还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检查年度的以上账簿及每年12月份带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凭证一本。办理程序:通知----检
    2023-05-10
    242人看过
  • 哈尔滨如何领取黄绿标?
    黄绿标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发,主要包括首发、换发、补发、异地核发四种情形。(一)首次核发。在本地登记的机动车,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黄绿标。(二)标志换发。经排气污染检测合格的机动车,凭有效的检测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申请换发黄绿标。(三)标志补发。有效期内的黄绿标损坏或者遗失的,可凭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在标志核发点办理补发。(四)异地车核发。异地车辆经排气污染检测合格,凭有效的检测报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申领黄绿标。更多哈尔滨黄绿标发放地点、黄绿标检测项目等详细信息
    2023-05-10
    152人看过
  • 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一、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审核失业待遇,户口在哈尔滨市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关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51号)。二、一般的流程1、失业人员或亲属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转移基金到帐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即时办理。2、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在45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2023-05-11
    482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的;(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条件1、领取时间(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2、领取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
    2023-08-18
    497人看过
  • 哈尔滨对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有哪些要求
    第一,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第二,失业人员在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主动填报职业技能培训意向和求职意向。有求职要求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对未填报职业培训和求职意向的,视为无就业要求,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接受职业介绍,对拒不参加职业培训或不接受职业介绍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2023-05-10
    334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2)医疗补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长短、按照失业金的6%、8%、10%分别确定。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6%;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8%;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金的10%。(3)生育补助金:按照本人领取失业金标准的3个月一次性支付。(4)住院医疗补助金:按照发生的医疗费的70%报销,但不超过10个月失业金标准。(5)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我市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执行;现执行的标准是1200元。(6)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2人的为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3人及3人以上的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7)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照本人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额度,全额返给农民工本人,作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8)职
    2023-05-31
    329人看过
  • 哈尔滨:全体劳动者都享受失业保险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新《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从今天(5月15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新《办法》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体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新《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镇劳动者,明确了失业人员的定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强调了失业人员必须有就业愿望,突出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作用,将失业保险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更加明确的区分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待遇相同据介绍,原《办法》规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自己不承担1%的失业保险费,仅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2%为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
    2023-06-09
    409人看过
  • 哈尔滨发票领购
    【事项名称】普通发票领购【办理机构】所在地区、县税务机关,直属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条件】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所需材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购票人员身份证明;3、全国统一格式的发票专用章印模;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房开、建安、货物运输业、饮食业等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办理程序】纳税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领取《地税发票认定表,审核确认后到办税服务厅打印《发票领购簿。【办结时限】确认期限为5个工作日,确认完毕,通知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事宜。【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23-05-29
    367人看过
  • 哈尔滨养老金异地领取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养老金异地领取办理办理机构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地址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四楼C区21-24号窗口所需材料1、本人提交“养老金发放账户变更申请”。2、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哈尔滨银行的“丁香借记卡”开户单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放大1.5倍);3、退休人员原领取养老金存折原件、复印件;4、退休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原件、复印件,如他人代办,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业务办结后次月在变更后的账户中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可在本地或异地的自动提款机(ATM机)提取现金。办理程序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可持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四楼C区21-24号“待遇支付”窗口办理养老金发放账户变更。收费标准无
    2023-05-30
    459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罚款情况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规定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失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费证明的;(二)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拒绝提供与缴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四)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或者限期改正指令书的。
    2023-05-30
    238人看过
  • 哈尔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如何领取的
    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可以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按计划,全国将在10年内普及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包括哈尔滨市呼兰区、巴彦县在内的黑龙江省13个县(市、区)于2010年被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今年5月1日前将全部完成新农保试点单位的制卡发放任务。按新农保参保范围要求,45周岁至59周岁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对不能按年缴费的,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应补齐所差保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在参保总年限(包括按年缴费年限加上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补缴年限。试点工作启动之年选择一次性补缴,享受政府补贴,启动之年后也允许参照上述原则进行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哈尔滨新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
    2023-05-08
    85人看过
  • 哈尔滨申请农村低保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需要哪些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l、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支出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要包括:(1)夫妻;(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4)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弟、妹。(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因需要父母继续供养,仍视为家庭成员。正在服兵役以及劳教、服刑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2023-05-29
    50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怎样的,保险金领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怎样的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
    2023-06-22
    318人看过
  • 2023年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重要的内容之一,但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市民也是比较关注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呢?很多市民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是很了解,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1.申报工资额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2577.55元,同时补收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2.申报工资额高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额,同时补收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7月起缴费基数为2577.55元。4.未参加度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同时补收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哈尔滨失业保险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到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六楼办公大厅1-5号窗口拷贝单位参保报盘软件,同时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
    2023-05-31
    6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其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最高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失业保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2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额?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
    •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 领取失业保险须具备什么条件?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
    • 失业保险条件要领取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30
      不是所有失业的人都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社会失业保险中,失业的定义必须不是因为我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说白了,失业不是你造成的,而是公司开除你,或者公司破产倒闭。失业后,你应该尽快去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失业登记。如果失业者拒绝当地政府安排的职业培训或介绍的适当工作,很可能无法继续领取失业救济金。在领取期限上,不同的缴费年限也有不同的标准。最低缴费一年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