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不能与分公司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1:43:51 133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能不能与分公司签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试图用签订试用合同的方式来规避求职者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当中所应当享有的劳动权利,根据我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一、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者能够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获得双倍工资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
    2024-01-13
    465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怀孕,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除劳动法二十五条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和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和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
    2023-04-01
    393人看过
  • 公司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合法?
    一、公司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能不能合法?公司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1)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能否通过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预将此问题得到妥善处理。(2)或者选择收集整理好证据并写好申请书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用
    2024-01-14
    263人看过
  • 公司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一、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劳动合同吗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没签合同按照最低工资赔吗没签合同不是按照最低工资赔。但是双方有约定的,可以适用最低工资;如果没约定的,则双方可以协商适用最低工资或者采用其他工资标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
    2023-02-18
    51人看过
  •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定合同也能告老板不
    当事人与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之后,若发生纠纷,是可以向总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民事责任的。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母公司破产子公司破产怎么办子公司不破产。母公司申请破产了并不影响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二者财产独立,各自承担责任。母公司破产,子公司并不会因此破产。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要怎么来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法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三、分公司注销债务承担
    2023-02-04
    422人看过
  • 不具备法人主体分公司是否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2023-06-01
    82人看过
  • 能不能与全日制博士签劳动合同
    全日制学生,不属于劳动者都范畴,故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
    2023-06-03
    173人看过
  • 公司转签劳动合同,不签,能有赔尝吗_
    用人单位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涉嫌转移自己的合同责任,劳动者可以不签订。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2023-02-21
    143人看过
  • 没有离职能不能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
    一、没有离职能不能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没有离职可以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不过合同入职时间签到离职之后就可以,离职后再到新单位入职。提供原来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正规单位不会在你没离职证明情况下招用,免得有纠纷。《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合同到期自动离职公司是不是有补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2024-01-14
    285人看过
  •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能赢吗
    视情况而定。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4-04-23
    281人看过
  • 在公司签了劳务合同,能以不签劳动合同起诉吗?
    劳务合同不签可以诉讼。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合同是一种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约定,不签订也是可以的。若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合同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吗?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不能签订劳务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劳务合同只有一份可以不认吗劳务合同只有一份可以不认。1、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协议书,以合同的一般习惯必须是双份的;2、所以,在实际中,公司来签劳动合同,只拿了一份合同的,即使已由双方正式签名盖章,但还是违规的。签订劳务合同的流程有如下: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4、查验劳动者身体健康证明。三、
    2023-03-23
    307人看过
  • 分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
    一、公司总经理与谁签劳动合同和总公司签劳动合同,或者和分公司签也可以。1、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的,分公司如果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
    2023-06-22
    388人看过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分公司虽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同样也受公司法调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可以独立的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总公司承担。一、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上没有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不能够对抗外部第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2023-03-01
    409人看过
  • 未与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再签合同吗?
    不能。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相关后果。一、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其自身也是存在许多风险的,具体如下: 未签订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 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上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单位不能以使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机密; 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影响未解除劳动合同而辞职的后果:用人单位可以据此扣除工资;社保过户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或辞职证明,无相关证明不得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辞职证明,且没有相关证明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辞职证明;
    2023-06-23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分公司与总公司劳动合同的区别,能不能在分公司签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8
      分公司不是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总公司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总公司名下的子公司,那么是独立法人,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总公司与子公司区别,就是总公司的工资相对子公司的高。
    • 能否与分公司签合同,与总公司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当然是和总公司签。 你是分公司的负责人,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 另外,分公司办理的工商登记后,才有资格签劳动合同。
    •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能不能变更劳动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0
      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持有。
    • 分公司不能签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4
      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