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是以获取买受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为目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是以获取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为目的,两者互为对价、具有明显的有偿性。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对应互为条件,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恰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恰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只要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就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买卖合同属诺成合同。同时,买卖合同的成立也没有规定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只要双方意见表示一致,合同就宣告成立。
如何避免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不一致
1、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买卖合同的签订必须与居间合同相符,其他约定无效。为了避免两个合同出现不一致而导致纠纷,委托方与居间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居间人在买卖过程中严格执行居间合同,不再进行其他约定。
2、如果出现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必须协议补充的情况,委托人、居间人、卖方三方对于买卖合同中需要变动的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三方在买卖合同中签字,委托人作为共同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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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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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各种特征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9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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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自身的特征是?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4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具体有如下几个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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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6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等于购房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房屋买卖合同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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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特征特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3、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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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居间合同各有何特征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9中介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中介人必须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2、中介人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人应支付报酬或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