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机构和职能介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1:44:37 350 人看过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机构和职能介绍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9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机构和职能介绍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前身为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当时的批复,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管理科、征收科、待遇科、个人缴费科、核查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机构和职能介绍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前身为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当时的批复,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管理科、征收科、待遇科、个人缴费科、核查科、信息和培训科等七个科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我省有关机关社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申报受理、报表审核、缴费核定、退休审核、养老金计发以及基金的征收支付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

----负责全省机关社保的业务、财务管理及其它各项制度建设的检查、指导、监督、咨询、统计和分析工作;

----负责经办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和改革改制事业单位内部退养人员的代管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福州市杨桥东路128号社会保障大厦七-八楼,邮编:350001

★投诉电话:2836325828363259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管理
    内容提示:含义解释申办条件和程序实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年审和年检(一)含义解释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职业中介(非家政服务类)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二)申办条件和程序1.申请设立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职业介绍经纪人:(1)公司或者非公司企业法人应当有5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2)合伙企业应当有2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1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2.申请设立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应当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上海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并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3.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从事职业介绍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职业介绍经纪人,并按照本条第2项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4.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如需变更的,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同
    2023-06-05
    452人看过
  •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维护社会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按不同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各类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制度完善,管理严格,监督有力,高效运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再就业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和社保经办机构经费。第四条社保经办机构对基金管理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财经法规和制度;依法筹集、使用基金。(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预算、核算及分析工作,如实反映基金的收支情况。(三)严格
    2023-06-09
    289人看过
  • 广东省社会劳务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维护劳务市场秩序,加强对社会劳务介绍机构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劳务介绍机构,系指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私人开办的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的经营性组织。第三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从事劳务介绍活动,必须设立相应的机构。申请开办劳务介绍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名称和章程;(二)有熟悉劳动政策和劳动业务知识的人员;(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不少于三千元的自有资金;(五)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第四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申请开办社会劳务介绍机构,由所在地县(区)或市劳动局审批;并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后方能营业;进行变更或终止,须书面通知批准其开办的劳动局,并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第五条申请开办社会劳务介绍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申请报告。(二)组织章程。(三)主要负责人的情况证明
    2023-06-09
    263人看过
  • 怎样分辨合法和非法职业介绍机构?
    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面向社会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另一种为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社会提供收费就业服务的经营性机构。合法职业介绍机构有固定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性职业介绍许可证》、《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活动时,须佩戴工作证和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非法职介机构不具备上述证照或证照不全,工作人员没有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非法职介的常见形式有:打着某信息服务部的招牌,发布招聘信息招揽求职者;临时租用工作场所,办公设施简陋,通过散布一些很有诱惑性的虚假信息骗取求职者钱财。
    2023-06-05
    48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使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以下统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加强统一规范管理,便于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辨识和监督,我部决定在全国统一使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属专用标志,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不得使用此标志。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必须按照我部编制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使用手册》制作和使用,该手册将免费发至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三、1999年12月底前,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应使用统一标志。各地在审批统一标志的使用时,应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其完善规章制度,改进业务态度,提高业务质量。四、各地要利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统一标志的时机,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
    2023-04-22
    374人看过
  • 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
    内容提示: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代理的主要职能委托代理的对象代理部门代理的业务项目与内容代理的方式与要求(一)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二)代理的主要职能劳动人事代理的主要职能是: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应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接受用人单位(集体委托代理)或个人委托(以下统称为委托代理对象),以档案托管为基础,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职工工资升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缴纳社会保险等工作相结合,为其提供劳动人事全方位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三)委托代理对象劳动人事委托代理对象包括河北省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和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其它需要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
    2023-06-05
    241人看过
  • 如何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
    《规定》明确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条件是,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开办资金;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开办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应当在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中体现其非营利宗旨。具体开办条件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统一规定。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单位或个人,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到有关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其中开办非营利性机构的,可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开办营利性机构则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
    2023-04-22
    44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机构举办招聘洽谈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有关职业介绍机构:为了维护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职业介绍机构举办招聘洽谈会行为,根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之前,凡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中核准“组织招聘洽谈会”或“招聘洽谈”内容的职业介绍机构持以下材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新核准组织招聘洽谈会内容:(一)《许可证》正本、副本;(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三)两年来职业介绍机构举办招聘会工作总结(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和建议);(四)工作人员花名册、相关资格证书及简历;(五)验资机构验证的固定资产验资证明。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包括分支机构),在其《许可证》中核准“组织大型招聘洽谈会”
    2023-06-09
    341人看过
  • 关于《广东省社会劳务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的修改决定
    《广东省社会劳务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1989年3月17日以粤办函〔1989〕81号文批复)的第十三条修改为:“对社会劳务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一)不办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事项的,给予警告,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坚持不改的,处以300元以下罚款;(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劳务介绍机构或不设立机构而从事经营性劳务介绍活动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勤工助学除外)或非法职业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023-06-09
    9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是什么
    该标志适用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其含义为:*标志以汉字“介”为基本造型,简洁明了地突出“介绍”,“中介”的内含。*标志以两个半型箭头组成一个“介”字,既有积极向上的动感,又有双向选择牵线搭桥的寓意。*标志外型以心型图形构成,反映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公益性质。*标志的整体图案抽象地显现出“人”字形,寓含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标志颜色为红色,在视觉传达中象征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一片爱心。*标志采用对称的手法,将“介”字“人”字“心”字等视觉元素巧妙结合,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给人简洁、流畅、稳重又内含深刻的印象。图案活跃,有时代气息和青春活力,体现了中介机构作为朝阳产业的活力与前景。
    2023-06-09
    114人看过
  •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纳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纳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9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纳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2003-11-1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纳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41号??省直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纳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2003-11-1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纳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41号??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
    2023-06-09
    216人看过
  •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项目名称: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依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15号令)申报条件:1)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2)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3)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目录:1)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资格证明;3)合法有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开展境外就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区域和可行性报告;5)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办理程序:1)申请;2)组织实地考察论证;3)提出初审意见;4)送省公安厅审核;5)接省公安厅审核意见后研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6)同意上报的机构办理备用金手续;7)上报劳动保障
    2023-06-05
    96人看过
  • 我国的职业介绍机构有哪几类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职业介绍机构氛围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其中,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结构和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统一标识。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3-06-05
    490人看过
  • 到哪个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好
    市场上,一些不法职业介绍机构,利用下岗失业人员求职心切的心理,非法收取介绍费,使许多人上当受骗。这里提醒广大求职者,一定要到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我国职业介绍机构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两种。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免费为求职者提供服务。它免费向求职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向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推荐其参加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同时在服务场所还免费公开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2023-06-05
    15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职能介绍社会保险局的就业前景如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1、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为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主要管理社保这块的相关工作,比如投保人的资料,负责以后医疗等的报销工作等等。 2、对于前途,工作和工资稳定,一般都是一周双休,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毕竟都是社保部门,福利是肯定的。工作的挑战性不是太大,只要按时上班,服从安排就可以了,对于前途,我相信你已经知道答案了. 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为
    • 劳务派遣机构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显然劳务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与劳动者和要派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职业的介绍和就业的指导,也不仅是扮演劳动力市场中的中介角色,而成为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传统的劳动法律关系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涉及派遣单位、要派单位和被派遣员工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 威海社会保险事业局是个哪些机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5
      很高兴为你解答。 威海社会保险事业局是一个政府性质的单位,其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劳动法》及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监察。 (二)宏观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负责国家政策性安置劳动力工作。 (三)宏观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各类职业 技能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监督管
    • 职业介绍机构有哪些类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4
      职业介绍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其中非营利性的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其它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所谓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承担公共性服务机构。其它非营利性职业机构,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外的其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力量举办,从事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是指由法人、其它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
    • 去职业介绍所就业和去社保局交社保有区别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是的,首先你要去你所在地社区办理员工录用手续,办好手续后才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其他的手续,才能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