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通过对起诉行为的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3:46 199 人看过

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分别作如下处理:

(1)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

人民法院一旦立案,则意味着:①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享有对该行政案件的审判权,并负有依法定程序按法定期限审结该案的义务。同时,该行为还产生了排他的管辖权,原告不得复复诉讼,其他人民法院也不能再受理该行政案件。②对提起诉讼的行政相对人而言,原告地位确立,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并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拘束。③对行政主体而言,被告地位确立,确定了其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彼此平等的诉讼地位,这有别于法院受理该行政案件前的行政程序中双方的地位不完全平等。并且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拘束。

(2)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4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①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②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③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④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⑤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⑥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⑦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⑧起诉人重复起诉的;⑨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⑩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事的;??b11?F鹚卟痪弑钙渌?法定要件的。

原告对以上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

(3)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4条第2条款的规定,对于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在指定期间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4)另外,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32条第2、3、4款的规定,受诉人民法院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做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选审理。上述规定的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对被告人的起诉进行审查
    社保如果是单位和员工一起缴纳,有五险一金或者五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如果是个人,只有两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社保卡激活方法: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2、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3、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社保卡的注意事项:1、社保卡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激活手续后才可使用;2、使用社保卡时需输入密码,所以请牢记本人社保卡密码;3、社保卡就诊限本人使用;4、在各家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就诊时,请先到自助终端机输入个人电话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挂号窗口或者自助终端上挂号使用;5、原诊疗卡持有者
    2023-07-02
    41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过程中,如何审查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2024-05-07
    332人看过
  • 法院对行政诉讼合法性的审查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和联系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
    2023-03-10
    339人看过
  • 起诉被人民审查通过后该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分别作如下处理:(1)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人民法院一旦立案,则意味着:①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享有对该行政案件的审判权,并负有依法定程序按法定期限审结该案的义务。同时,该行为还产生了排他的管辖权,原告不得复复诉讼,其他人民法院也不能再受理该行政案件。②对提起诉讼的行政相对人而言,原告地位确立,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并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拘束。③对行政主体而言,被告地位确立,确定了其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彼此平等的诉讼地位,这有别于法院受理该行政案件前的行政程序中双方的地位不完全平等。并且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拘束。(2)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4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023-02-27
    28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对公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法院如何对公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出现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没有对下级人民法院移送来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特别是进行程序性审查,认为只要进行登记即可。因此,上级人民法院在受理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时,除应当审查下级人民法院移送材料是否完整外,还应当严格地进行程序性审查,依法正确地启动相关程序。笔者认为,上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审查,作出相应的立案决定。(1)、对于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原审对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含无期徒刑)以下的案件,应当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立案审查:①原审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抗诉期满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按二审程序立案,由立案庭将案件移送刑事审判庭审理。②原审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按二审程序立案,由立案庭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支持抗诉,同级人民检察院答复支持抗诉的,将案件移送刑事
    2022-12-23
    213人看过
  • 第二审人民法院是否需要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
    2023-05-07
    13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见证人怎样审查
    一、人民法院对见证人怎样审查法院审查见证人,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见证人资格: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担任见证人禁止情形:(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3、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4、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二、证人和见证人的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同。证人是在诉讼之前由案件本身决定的,不能任意选择;见证人则是在诉讼各种过程中根据需要邀请的
    2023-06-19
    167人看过
  • 法律对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
    一、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的规定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
    2023-04-21
    148人看过
  • 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关于名誉权纠纷的起诉应如何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有关名誉权纠纷的起诉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裁定不予受理;对缺乏侵权事实坚持起诉的,应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物业纠纷的处理规定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
    2023-08-10
    360人看过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要经过阅卷调查吗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要经过阅卷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
    2023-04-29
    62人看过
  • 审查对象与内容的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审查起诉,一般审查的是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因此检察院进行起诉与否的审查时,应当根据上述细节来进行审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侦查机关决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真实、充分;3、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和罪名;4、完整的法律程序;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免除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权力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
    2023-07-01
    15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查是必经程序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是依法处理自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审查的主要内容,就是自诉人(被害人)起诉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起诉的犯罪依法是否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是否需要进一步提出补充证据?对自诉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后,认为起诉犯罪事实清楚,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并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以裁定驳口起诉。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经两次依法传唤自诉人,自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以自诉人撤诉结案。人民法院已依法开庭审理的案件,自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庭的,也应以起诉人撤诉结案。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如果对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提供的证据有疑问,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宣布休庭,依法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
    2023-04-22
    35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流程中对法院的审查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一、新旧行政诉讼法解释如何适用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行后,旧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自然同时废止,不再适用。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该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3-06-23
    82人看过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关于人民法院在第二审中发现需要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制裁时应由哪一审法院作出决定等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可知: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应予依法制裁而原审人民法院未予制裁的,可以径行予以民事制裁。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制裁决定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上级人民法院无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决定,均应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三、人民法院复议期间,被制裁人请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过审查,应当采取通知的形式准予撤回申请或者驳回其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是,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上诉是指上诉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请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请求。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第二审公正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
    2023-07-29
    7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哪些时候通知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1、甲与乙产生纠纷诉诸某基层人民法院,法院收到原告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第10天通知当事人。其中,法院第10天通知当事人的做法错误。 2、《民诉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人民法院对什么审查行政案件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合法审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适当性。具体含义是:(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决定等抽象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审查
    • 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名词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侦查活动的重要手段。因此,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起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犯罪认定是否正确;(二)
    •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审查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
    •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对待对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1、不对,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无权干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