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3:10:20 365 人看过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3.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4.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5.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一、踹一脚无伤会拘留几天

踹一脚无伤拘留几天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如果双方打架只造成轻微伤,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作为执法机关,有权拘留肇事者。如果对方是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用脚踢,派出所有权拘留十五天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法律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三十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用。公安机关是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他们处于同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

二、犯什么罪会拘留3个月以上

无论是什么罪名,拘留一般是不超过37天。刑拘期间,有指控证据不足,退还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情形。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由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4日。不论什么情况,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

三、没有证据刑事拘留多少天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拘留相关文章
  • 拘役主要有什么特点
    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1、拘役适用于犯罪较轻但必须拘留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犯罪较轻但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一种剥夺自由的惩罚方法,而不仅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惩罚方法,虽然拘留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内剥夺了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等方面,与上述拘留措施明显不同;4、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最近的拘役所、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在监狱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拘役两个月什么意思拘役两个月就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
    2023-03-13
    491人看过
  • 商标淡化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商标权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一、商标淡化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商标淡化具有自己的显著特点,主要有:1、淡化的对象为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在当今注意力经济时代,驰名商标已经成为不法企业觊觎的主要对象”。FTDA规定,淡化的对象为驰名商标的出处和显著性;2、淡化的范围是非竞争性商品或服务首先,对于驰名商标的非商业使用,不属于淡化的范畴。其次,将类似商标用于竞争性商品或服务,其危害主要是混淆商品或服务出处,利用他人的商誉来扩大自己产品或服务的销售3、淡化的手段以相似标志为主,以相同标志为辅淡化所使用的商标标志有时与原驰名商标完全相同、有时部分相同,但大多情况下是与之相似。较之以往,侵权人在手段上更胜一筹,他们大多采用与原商标最接近的标识,以此暗示或激发受众联想或误以为其是驰名商标的方式来实施相关侵权行为。4、淡化的证明相当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
    2023-06-16
    248人看过
  • 刑事拘留会关押在哪里,需要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会关押在哪里刑事拘留一般会关在派出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在24小时以内会被关在公安局的看守所。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二、需要刑事拘留的情形有哪些需要刑事拘留的情形: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
    2023-04-12
    407人看过
  • 工资的特点主要有哪几点
    工资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工资是职工基于劳动关系获得的劳动报酬,这是其最基本的特征;2、工资是用人单位职工履行劳动义务的物质补偿。用人单位有义务通过支付工资获得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3、必须以法定方式支付。支付原则: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人的工资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支付工资。计件工资特点(1)计件工资的显著特点是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最直接、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出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使不同劳动者之间以及同一劳动者在不同时间上的劳动差别在劳动报酬上得到合理反映。因此,计件工资能够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2)计件工资的实行,有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3)计件工资的计算与分配事先都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上有很
    2023-07-21
    487人看过
  • 网络诈骗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犯罪工具高科技化,作案过程非接触化;2、作案目标具有不特定性,资金流向具有复杂性;3、作案依托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提供支持,手段呈现智能化;4、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时间短。一、网络诈骗涉嫌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网络诈骗涉嫌犯罪受害人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
    2023-06-21
    311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独立的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
    2023-02-08
    187人看过
  • 债务纠纷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债务纠纷出现的极端现象有:暴力逼债、涉黑逃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一、起诉前财产多久转移只要债务人在到期债务不清偿时,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就算是财产转移,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能向股东索要欠款吗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能向股东索要欠款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若公司滋补低债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三、既有分期上门回款的不是客户可以报警吗可以选择报警。债权人依
    2023-03-03
    465人看过
  • 罪刑法中的派生原则有哪些主要特点?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1、禁止有罪类推;2、禁止重法溯及既往;3、排斥习惯法;4、排斥绝对不定期的刑罚。罪行法律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为罪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处罚。犯罪行为的构成、刑罚的类型和范围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能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特征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在刑法各项基本原则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核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2023-07-07
    372人看过
  • 商业特许经营主要有哪些特点
    1、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2、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订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3、知识产权等经营资源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4、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双方各自独立,特许人有义务对被特许人进行帮助、支持,并且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控制。5、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6、在我国现阶段,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为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能作为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令第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
    2023-07-25
    77人看过
  • 民事主体的种类和特点有哪些?
    民事主体包括以下:1、拥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3、个体工商户;4、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有以下:1、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2、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4、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6、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有以下:1、理论理性。行为人能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2、实践理性。行为人有辨别善恶的能力。总之,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
    2023-07-01
    41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特征.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二、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5.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2023-06-01
    86人看过
  • 刑事拘留有什么影响,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有什么影响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刑事处罚要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而刑事处罚是有案底的。因为刑事拘留意味着可能会判行,所以刑事拘留重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相当。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二、刑事拘留的对象有哪些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
    2023-02-14
    14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点有哪些,具有什么特点
    构成要点:(一)作案时间要素(二)作案空间要素(三)案件相关人要素(四)案件相关行为要素(五)案件相关物要素特点:(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有一定的构成要素,尽管刑事案件各不相同,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过程的结构基本相同,其中,犯罪行为是构成要素中最核心的内容。一、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
    2023-03-15
    64人看过
  • 证明商标有哪些主要特点
    证明商标的特征如下:1、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等等。一、怎么查询商标注册进度亲自到商标注册大厅查询1、查询人可到中国商标大楼,在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出示《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进行查询。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提供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2、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查询的,一般现场告知查询结果;当时未能查出结果的,待查出结果后由商标局函告或电话告知查询人。发函查询1、随函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并应在信函中写明查询项目、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通信地址
    2023-06-25
    45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刑事拘留
    相关咨询
    • 刑事拘留有什么相关的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9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
    • 行政拘留特点有哪些具体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1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
    • 刑事拘留的特点与刑拘条件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1
      刑事拘留的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3.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4.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5.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
    • 拘役和拘留的相同点主要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0
      拘役是刑事刑罚主刑的一种,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两个之间没关系 刑事拘留属于侦查、审查阶段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做出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公安机关做出 《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
    • 刑事拘留的特点一般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 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