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6:02:41 384 人看过

确定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的办法:一般由购买该车位的业主所有,但当事人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来变更。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者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的,则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宅基地拆除后,土地归属问题解决方案?
    房子拆了宅基地要收回要看是否符合收回的相关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宅基地回收是指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或已经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宅基地占有人。也就是说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标准后,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哪些宅基地将会被国家收回?1、闲置的宅基地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因此,就造成了很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和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未来将会回收这类型的宅基地。当然在回收宅基地时,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2、非法占据的农村宅基地不属于村集体所划分的宅基地范围的宅基地,属于非法占据的宅基地。对于这类型的宅基地不予确权,而且会做回收处理。3、五保户所留下的宅基地由于五保户没有子女来继承他们的宅基地,所以村集体有权回收其的宅基地。
    2023-07-05
    237人看过
  •  社区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权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了物业的使用人应向业主委员会支付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物业公司支付看管费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必须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物业的使用人应向业主委员会(全体区分所有人代表机构)支付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支付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开 发 商 与 物 业 公 司 能 否 设 立 地 面 停 车 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在建筑物内
    2023-09-02
    382人看过
  • 补充资金归属问题解决方案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而治疗的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应尽早到位近日,在卫生部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以下简称《诊疗指南》)座谈会上,来自医疗机构的代表表示,保险行业和医疗卫生行业应该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促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早日到位。中国医师协会的赵教授表示,国家法律规定,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交强险的配套措施之一。但交强险实施一年多来,由于该基金还没有落实到位,有些已经发生垫付费用的医院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向谁追缴,导致相关工作受到影响。卫生部新近印发的《诊疗指南》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
    2023-07-03
    322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谁有权拥有?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1.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2.点击#找律师#→按专长找→选择纠纷专长→咨询我→最后点击电话咨询,不想一来就打电话的,还可以进
    2023-12-14
    250人看过
  • 谁有权拥有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
    一、谁有权拥有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1.小区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那么这些停车位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或转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必须将地下车位面积分摊到房价中,购房者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但开发商仍然拥有所有权,可以在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或出售。2.小区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小区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那么这些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在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将地下车位出售给购房者,并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拥有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可以在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出租或出售。3.小区停车位属于国家所有:如果小区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那么这些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这些停车位的使用权通常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授予,并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地下车位
    2023-12-31
    472人看过
  • 社区停车位的归属权疑问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在实践中,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地下车位所有权归谁小区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所有权归车库的购买者。小区地下车库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的所有权证。小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
    2023-07-08
    190人看过
  • 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是否涉及产权纠纷
    一、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是否涉及产权纠纷小区停车位归属问题可能会涉及产权纠纷。1.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小区房屋单元所有人共同拥有。2.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三种类型:(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二、遇到小区停车位纠纷怎么解决遇到小区停车位纠纷的解决方式有:1.和解。即当
    2023-09-18
    121人看过
  • 耕地建房归属问题的解决
    国土资源局。主要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耕地违章建筑罚款标准一、耕地违章建筑罚款标准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
    2023-07-06
    174人看过
  • 商品房停车位归属问题:土地所有权和产权所有权的区别
    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与使用归属没有明确确定,一般推定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享有。如小区土地使用权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一、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1、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具有独立产权证的经营型停车场内的停车位,这种停车场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设立,因而产权明确,归产权人和管理人享有。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的道路两旁自行划线分割出若干停车位,产权归属取决于停车位所在的道路性质。如果位于小区内的该条道路是市政道路,其产权归国家所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
    2023-07-02
    377人看过
  • 离婚复婚,财产归属权问题解决方法?
    离婚后复婚但是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另外,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二婚离婚的财产归谁二婚离婚的财产处理方式与初婚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则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
    2023-06-30
    64人看过
  • 分手后财产归属问题解决方法
    两人分手后的财产,应当按照其属性来进行分割。两人分手后,双方取得的财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应当归各自所有;所得的财产被认定为共有的,双方可以对财产分割达成约定,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财产,双方不能达成约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对财产分割作出相应的判决。情侣分手后的财产如何分情侣分手后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分。情侣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男女双方作为情侣分手的,一般情况下,财产无需分割,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存在特殊情况,财产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应当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双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不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
    2023-07-02
    314人看过
  •  小区停车费问题及解决方案
    小区违规收取停车费,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投诉:1.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2.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3.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若经过协商未能赔偿损失,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维权。若小区违规收取停车费,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小区收取的停车费不合法或者较高,且经过协商未能赔偿损失,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不 合 法 高 价 停 车 费 维 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停车应当遵循有序、文明、规范的原则,禁止乱停乱放。然而,在一些城市的高价停车位上,有些车主为了贪图一点小利,不惜违反交通规则,将车辆停放至禁止停车的区域,给其他人带来了不便。针对这种现象,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交通巡逻和
    2023-09-05
    250人看过
  • 抚养权归属: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谁来解决?
    孩子在谁手上抚养权就判给谁是不一定的。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判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可以上诉法院。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是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有利于孩子成长而定。离婚孩子判给谁,如何争取抚养权1、哺乳期内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哺乳期后的子女,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4、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2023-07-01
    272人看过
  • 楼房门口使用权归属问题:谁有解决方案?
    楼房门口的使用权属于大家的。使用权,意思是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享有使用权。楼房土地使用权有多长时间楼房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住宅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2、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3、工业用地五十年。4、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2023-07-03
    289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关于小区停车位归属权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7
      住宅区停车位的所有权通常依据泊位类别和所在地理位置而定,不同类型的停车位归属状况存在差异。在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所有权通常由该停车位所处的位置以及是否属于建筑物公共分摊面积决定。在建筑物内部,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如果未包含在建筑物公共分摊面积内,通常归开发企业所有;反之,如果已纳入到公共分摊面积中,则应视为全体住户共有。如果某个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公用场所空间,则这些停车位应
    •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应该如何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的确定方式: 1、协议确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业主所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地主屋的产权归属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现在都是公民了,没有了地主,所以您与别的村民是同等的,过去的事分也就分了,那是当时的法律就是那么定的,现在您占有使用的就归您使用,但是地所有权是村里的,没证可以向村里边申请。
    • 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 小区车位车位归属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08
      小区车位归属争议 物权法出台后对小区车位的归属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车位归属争议依然不断。主要原因是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出台为小区车位归属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条文的支持,但是由于其过于原则化,不具有操作性,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也必将有限。 第一,小区车位归属不清晰。在现实生活中,小区所有业主并不一定都需要车位,将建设小区车位的资金投入全部由所有业主分摊并非符合全体业主的意愿。当开发商不将车位投资分摊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