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优先权效力的基本依据又称物权优先权。关于优先权的内容,历来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物权的优先权效力仅限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有学者认为物权的优先权效力仅限于物权之间的优先权效力。在当事人约定设定和转让物权的法律制度中,可以适用先有后有的原则,物权之间具有优先效力。但是,动产物权以交付方式设定、转让,不动产物权以登记方式设定、转让的,同一内容的物权不能同时设定。因此,物权是否成立的问题,而不是效力优先的问题。当他人因时间限制取得所有权时,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将消灭,更不用说优先权问题了。如果所有权的内容不相同,如土地权和抵押权,或者地役权设定时同时行使的地役权,如看守、通行、引水等,二者并存,就不存在优先权问题。但是,抵押权的顺序是由登记顺序决定的。但是,这是物权的顺序问题,即物权效力问题。在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阶段,占有的效力不因其成立的先后而不同。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同一标的物上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物权的效力属于物权的排他性效力,而不是优先权效力。但一般认为,物权的优先权效力存在于继受物权以及物权与债权之间。在我国民法学界,也有敢于批判新理论的人。例如:对物权优先权效力的批判有之,对物权优先权效力的否定有之。优先权效力物权的优先权效力,又称物权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是当同一标的物上存在多个相互冲突的权利时,有效权利排除了弱权利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强弱不仅体现在物权和债权上,还体现在物权和物权上。物权的优先权效力包括两个方面:(1)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享有担保权益的人相对于普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然,法律和司法实践也对一些债务关系给予优先处理。出租人出售出租的私人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这种优先权效力不是以物权为基础的,因此不具有优先权效力。如果甲、乙、丙三方将其共有房屋出租给丁方,则三方协商同意将该房屋出售,在将该房屋出售给谁时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将该房屋出售给戊方,丙方按其物权主张优先购买权,丁方按其债权主张优先购买权。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该房屋应出售给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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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效力与物权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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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物权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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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规定物权与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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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追及效力及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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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化为物权的优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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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对物权的优先效力还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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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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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对物权的优先效力还是权利?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30同一标的物上并存数个物权时,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①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物权之间的优先性。 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适用“先来后到”规则(“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对于心事主体,在与其他的公司或者是组织机构,亦或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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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05在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无沦其成立次序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理根据主要在于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经过登记或动产经过交付转移了占有,就发生物权转移,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的效力。如未经过登记或交付,就还停留在债权阶段,债权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彼此不发生某一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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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物权债权哪个效力优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4物权和债权一般是物权的法律效力优先,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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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优先效力的六种情况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3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形如下: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 2、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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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优先效力包括哪些例外情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0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因此,之征收,即优先于设定在先之抵押权。后者如海商法上的优先权有先于船舶抵押权的效力。我国海商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还规定了因海难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