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县区级人社部门。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县区级人社部门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县区级人社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
市级人社部门复审后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副件1份
2、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3、验资机构出具,申请人提供的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6、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9、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一、劳务派遣的主体
①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
②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用工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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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6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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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在解除时需要带哪些资料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4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条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终止;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被派遣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返还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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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需要备案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3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到劳动部门登记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制度已经废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备案不是法定条件。不备案不应承担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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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吗?需要什么材料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7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具体如下: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四、明确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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