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13:09 278 人看过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④患职业病;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发生上述情形中,如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行为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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