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处无法工作期间,不计入上述工作期限。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公证:
(一)因当事人原因致使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二)公证书生效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
(三)因当事人死亡(法人终止)不能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的。
第四十六条终止公证的,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终止公证的决定应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七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公证处应拒绝公证。拒绝公证的,承办公证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拒绝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拒绝公证不服的申诉程序。
第四十八条公证处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责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予以改正,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当事人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阻挠、妨害公证处查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公证处除可拒绝公证外,所收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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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公证提存终止和非公证提存终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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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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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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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证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9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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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提存终止是如何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公证提存终止,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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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存公证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在哪些情况下,公证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一)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二)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当事人申办前款所列提存公证,必须列明提存物给付条件,公证处应按提存人所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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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提存终止的规定是怎么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8法律分析 公证提存终止是公证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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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条件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4提存公证条件有以下几点: (1)提存人要有提存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提存人,是指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由于提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需要提存人为提存时具有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提存方能有效。 (2)提存之债真实、合法。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是提存的前提;不存在债的关系,就不产生提存问题。 (3)存在提存的原因,存在适宜提存的标的物。提适宜提存的标的物包括: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