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业务经营的新旧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04:50 152 人看过

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

对于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保监发[1999]15号文件有详细规定。通过对比,发现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关于批单和批注是否应该加盖保险公司公章方面。新规规定,批单和批注上应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经授权出单的分支机构公章或上述两者的合同专用章。而此前的文件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该款规定使得保险合同的批单和批注显得更为重要和规范。

业务宣传资料

对于业务宣传资料,保监发[2000]133号文件规定,保险公司的产品宣传资料、投保设计和投保书等应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设计样式和内容,其他分支机构及其代理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另行印制。而新规规定,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投保计划书、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等业务宣传材料应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和管理,由总公司或其授权分公司印刷,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保险销售人员个人设计、变更业务宣传材料。通过对比发现,新规把人身保险投保计划书、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等业务宣传资料的制定和管理权力集中到了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只有印刷的权力而没有设计的权力,并且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保险销售人员个人设计、变更业务宣传资料。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规范保险公司业务宣传资料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可以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以防有些分公司私自设计合同样式和内容而误导客户。

年金保险业务经营

对于年金保险业务,新规与保监发[2000]133号文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在承保年金业务时,增加了期缴期领的承保方式。从而使得年金业务的承保方式更为灵活多样。

犹豫期

对于犹豫期,新规与保监发[2000]133号文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部分措辞有点不同,新规把原来的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在展业以及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保单时,也应对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改成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展业时以及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保单时,应对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另外,新规对于投连险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费用扣除,要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佣金

对于销售佣金,新规与保监发[1999]15号文件关于个人寿险保单支付的直接佣金的上限限制并没有变化。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要求个人长期健康险业务直接佣金参照个人寿险趸缴和期缴死亡保险佣金比率执行;第二,要求保险公司向代理人支付佣金应充分考虑代理人对投保人的服务品质,应通过对首期佣金水平、续期佣金水平以及支付期限的合理调节,提升代理人在保单存续期间对投保人的服务水平。

保单贷款

对于保单那贷款,以前的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保监厅函〔2008〕66号对于湖北保监局关于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说,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单质押,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立法对此有明确授权规定。我国《保险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监管实践中,一直将保单质押贷款条款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属于意思自治,监管政策上也是允许的。而新规对于保单贷款从金额、时间以及贷款人方面进行了规定,从而使得保单贷款有法可依,从而为保单贷款正身。

客户信息保护

对于客户信息保护,以前没有法规提到过,而新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信息保护,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制定泄露客户信息的处罚措施,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倒卖个人信息资料,这款规定体现了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私人信息。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保监会此次出台的新规主要是从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相信随着新规的出台,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营业执照新旧区别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一、简易企业怎么注销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023-02-04
    264人看过
  •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形式如何确定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的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六条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和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其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
    2023-06-15
    320人看过
  • 企业“新人换旧人”做法属违规行为
    试用期也需要签合同每逢周日,南宁市内的各大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招聘求职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近日,记者在走访这些人才劳动力市场发现,一些企业为节约用人成本不断新人换旧人。劳动保障部门称,此做法属违规。12月17日,在南宁市人才市场,去年毕业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的小黄告诉记者,毕业后,他先后应聘到两家公司工作,每次都是在3个月试用期将满时,被公司以不合适做该岗位工作为由,被新人取代。企业不断地新人换旧人目的就是节约用人成本。一名在一家企业做人事管理工作的女士透露说,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岗位不断地招聘、试用,试用期将满就找茬打发员工走人。南宁市就业指导中心的兰成贺主任说,一些用人单位通过长时间的招聘,不断采取新人换旧人的做法,此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要试用,就必须签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023-04-22
    110人看过
  • 针对同类营业罪的非法经营最新司法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解释:触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单处罚金。如果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么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1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2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这些规定对于具体适用该罪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12、29)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9、1),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023-07-01
    397人看过
  • 营业执照如何旧换新
    一、营业执照如何旧换新营业执照旧换新的方法是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携带下列材料:1.关于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登记机关领取);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二、办理完营业执照多久税务登记办理完营业执照30日内税务登记。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后逾期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三、营业执照企业和个体的区别有哪些营业执照企业和个体
    2023-04-26
    500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法人身份是否影响经营?
    可以。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专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属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企业有法人代表吗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存在区别。公司法人代表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合伙企业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部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
    2023-07-07
    69人看过
  • 山东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新规
    山东省国资委日前对《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依据新的《考核办法》,自2016年起,省国资委将与省管企业董事会按每三年一个任期,确定年度和任期经营目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根据年度和任期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分类分层考核对省管企业负责人实施经营业绩考核,既是省国资委的法定职责,也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重要抓手,更是激励约束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的重要措施。据省国资委纪委书记时民介绍,省国资委成立伊始就制订出台了考核办法,建立了年度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业绩考核制度,11年间历经三次大的修订,考核重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此次修订贯彻落实业绩考核顶层设计,通过对国有企业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考核。省管企业有两大类:分别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主业处于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经营专营业务的商业二类企业。《考核办法》对
    2023-06-05
    253人看过
  • 经营夫妻债务法律新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
    2023-06-20
    163人看过
  • 如何合法经营避免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风险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果被抓的话,可以通过及时赔偿损失、返还不当得利等方式捞人。否则,该罪的具体处罚标准为: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处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1、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犯此罪,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30
    262人看过
  • 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解散有什么特别规定?
    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解散作出严格限制,主要考虑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具有长期性,如果允许这类公司随意解散,会直接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但是公司的分立、合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时,应当依法事先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而且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因此,保险公司的分立、合并一般不会给被保险人带来损害。所以保险法允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分立或合并的情况下解散,就是出于保护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利益。
    2023-04-23
    345人看过
  • 最新企业法人授权经营委托书
    一、最新企业法人授权经营委托书委托人:_________(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单位:_______,职务:_______。兹因委托人与___________(单位)签订___________(合同书或协议书),办理___________(合同书或协议书内容)事项,现委托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为全权代表,与对方签订有关文件,处理有关问题,办理有关公证事项。由此在法律上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委托人全部享受和承担。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范文(二)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
    2023-06-05
    462人看过
  • 未经允许而经营保险业务的是什么罪
    未经允许而经营保险业务的是非法经营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2023-06-12
    306人看过
  •  新的身份证已经发布,旧的还能否使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身份证的使用年限达到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但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新换领的身份证不能覆盖旧身份证,且身份证号码独一无二,最为安全。身份证号码是我们一出生时确认的,不能更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身份证的使用年限达到后,该身份证就无法继续使用。此时,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但如果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则可以继续使用。换句话说,如果我们重新办理了一张身份证,那么原本持有的老身份证仍然可以使用,但一旦我们拿到了新身份证,就不能再继续使用旧身份证了。旧身份证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新换领的身份证不能覆盖旧身份证。实际上对于我们现在所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并不像是我们的银行卡拥有密码,如果我们去报告丢失了身份证之后,我们旧的身份证就会进行停用,对于我们任何一个人来说,这样的方式也是最为安全的,而且对于我们的身份证号码也是独一无二的,这是在我们一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确认的,不能够进行更改。
    2023-11-03
    485人看过
  • 保险经纪机构可经营的经济业务内容包括
    保险经纪机构可经营的经济业务内容包括: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2023-08-12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人身保险可以经营哪些业务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保险公司(isrcecomp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srce保险公司(isrcecompy)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
    • 保险知识:人身保险经纪业务保险知识:人身保险经纪业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身保险经纪人作为中间人,在人身保险市场上代表投保人选择保险人、代办保险手续。人身保险经纪业务的实际操作涉及的险种有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经纪人服务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但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这样的团体客户。其主要工作是为企事业单位设计全面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主要保障内容包括:补偿雇员的医疗费用支出;补偿雇员家属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支出;雇员因工伤、意外或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其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除特别说明外,本标准所称保险公司均指保险公司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二)本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
    •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指的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保险经纪人(InsranceBroker),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