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31:38 69 人看过

1、房屋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

它的设立目的是确保债权的实现,因而与债权属主从关系,随债权的转移而发房屋买卖法律制度研究生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发生消灭,被担保的主债权无效,所设房屋抵押权亦无效。抵押权人在处分债权日寸,不得将其债权训:与他人而仅保留房屋抵押权,也不得仅保留债权而将房屋抵押权讣与他人,更不得将房屋抵押权从主债权分离出来而为其他债权提供担保.

2、房屋抵押权具有特定性

其特定性表现为两个方而,一方面抵押房屋是特定的,在房屋抵押设定后,应当办理抵押登已,房屋抵押权成立,登记机关就具体特定的房屋向抵押权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另一方面,房屋抵押是为特定的债权作担保,而不能笼统地担保债务人的一切债务。

3、房屋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

基于房屋抵押权依登记而成立,房屋抵押权顺位便以登记时间的先后为标准加以确定,即:登记在先,顺位在先;登记在后,顺位在后;同一天登记的,视为顺位相同。为此,一项抵押房屋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的,应当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根据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来看,我国房屋抵押权的顺位实行自动升进主义,即在前一顺位的抵押权因债权受偿而消灭寸,后一顺位的抵押权自动升进到前一顺位而优先受偿。但房屋第一/顷位的抵押权在与所有权发生混同时,所有人取得该第一顺位的抵押权,形成所有人抵押,而后顺位的抵押权人维持原有的顺位,不能升进到前一顺位。

4、房屋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

它是指房屋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全部和被担保债权的全部,即便抵押房屋发生分割或部分转让他人,抵押权人仍有权对抵押房屋的全部行使抵押权,或者抵押房屋发生部分灭失,其未灭失的部分和灭失部分的代替物担保全部债权,以及当发生所担保的债权部分受偿时,抵押权仍可就剩余的未偿债权对抵押房屋的全部行使抵押权。

5、房屋抵押权具有追及性。

它是指在抵押房屋发生转让时,抵押权人仍有权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以确保债权的满足,受让人不得拒绝。

6、房屋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它是指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替代物或转换物,即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房屋的保险赔偿金、拆迁补偿费和损害赔偿金等转换价值物行使抵押权,以达到担保的目的。

其实,只有主债务合同生效的情况下,房屋抵押合同才生效,不过,房屋抵押权的存在并不影响当事人正常的使用这套房子,除非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还债,抵押出去的这套房子才有可能归抵押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抵押相关文章
  • 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抵押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担保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
    2023-06-28
    394人看过
  • 房产做抵押能贷多少钱,抵押特征都有哪些?
    一、房产做抵押能贷多少钱房产做抵押可能贷几千元、也有可能贷几万元等,具体的贷款额度取决于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低于房屋市场价格。一般来说,房屋评估价值受到房屋的使用时间、房屋市值、地段、房产类型以及变现能力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而房屋抵押贷款成数是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用房产作抵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二、抵押特征都有哪些(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单独存在。(2)
    2023-06-26
    54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抵押担保范围,房屋抵押的特征
    一、什么是不动产抵押担保范围不动产抵押担保范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房屋抵押的特征(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
    2023-04-18
    126人看过
  • 小产权房屋可以抵押吗,小产权房屋的特征是怎样的
    小产权房屋不可以抵押,也不可以公证,因为小产权房并没有房产证。小产权房屋的特征是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没有五证、价格便宜以及没有合法的产权。一、小产权房屋可以抵押吗小产权房屋不可以抵押,说明小产权房其实并没有可以用于交易的产权,也就不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对抵押物的最低要求。没有产权的小产权房不符合能够正常流通的标准,进而也就不能在银行进行抵押。国家明令禁止购买小产权房买卖,小产权房因不能办理房产证件,小产权房贷款只能通过民间借贷,进行短期周转,不能抵押,不能通过银行贷款。二、小产权房屋的特征是怎样的小产权房屋的特征是:1.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小产权房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一般归农村集体所有。2.没有五证。商品房之所以公开出售,其主要是具备开发的条件,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规划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3.价格
    2023-06-04
    11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到期后自动解押吗,房屋抵押的特征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到期后自动解押吗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存在,所以房屋抵押到期后,如果主债权还在的,抵押不会自动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二、房屋抵押的特征(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3)负有
    2023-04-18
    161人看过
  • 抵押登记到期了还有效吗,抵押担保的特征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到期了还有效吗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到期,但担保的债权未消灭的,抵押仍然有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担保的特征有哪些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
    2023-06-16
    277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抵押?房屋抵押有什么特点?
    房屋抵押贷款的定义:房屋抵押贷款是借款人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合法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是不需要将抵押物转移占用的担保方式。举个例子来说,王先生申请向银行贷款30万元,约定10年之后还款。银行想要借钱给他,但是担心王先生不还,因此要求王先生把自己的房子进行抵押作为担保,万一王先生将来没有还钱的能力,银行有权将房子拍卖还钱。但房屋在抵押期间王先生完全可以正常入住,不会对日常生活产生任何的影响。银行:债权人/抵押权人王先生:债务人/抵押人/房屋所有权人抵押物房屋抵押的特点:抵押权人不需要实际占有控制被抵押的房屋,只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就可以,也就是说,出售人出售房屋时,即使实际居住在房屋内,该房屋也可能已经被抵押给第三方。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房屋抵押的期限,所要担保的债权的具体数额,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时间,条件,方式等,总而言之,对于房屋的抵押,双方有着足够充分的自由
    2023-06-10
    26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都有哪些权利,房屋所有权的特征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都有哪些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而房屋产权人可以设立担保物权或者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房屋所有权的特征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
    2023-04-19
    82人看过
  • 关于抵押权的根本特征
    抵押权的特征如下:1、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2、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3、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4、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一、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如下: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当事人同日在不同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抵押物因登记部门原因连续登记的,按第一次登记时间确定抵押顺序;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财产所有权属于一人时,财产所有权人可以以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优先于未登记的赔偿;全部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4、如果按顺序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先到期,抵押权人只能对抵押物价
    2023-06-25
    291人看过
  • 抵押物权的特征与优势
    1、概念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2、抵押权的特征(1)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主要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但是在我国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权。(2)抵押权不移转标的物占有。标的物仍然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受益。因此抵押权最能实现抵押人用以融资的目的,及一方面自己占有、使用受益;另一方面又用作担保进行融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所以被作为担保之王。(3)抵押权原则上是意定担保物权。因此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订立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抵押物权证类型(一)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二)动产抵押。是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
    2023-07-07
    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哪些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抵押商品房抵押的区别土地使用权抵押商品房的抵押物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023-08-06
    243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具有哪些特性
    1、议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2、登记的重要性。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海商法》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转让被抵押船舶的限制性。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船舶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4、物上代位性。法律赋予船舶抵押权人以物上代位权,即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对于因船舶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船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经船舶登记国依法以符合1993年公约规定的方式设定和登记的船舶抵押权,应当得到各缔约国的承认与执行。在符合1993年公约规定的情况下,船舶抵押权相互之间的受偿顺序以及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应当根据船舶登记国的法律。一、动产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2023-03-13
    443人看过
  • 拍卖有抵押权的房屋
    被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可以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综上可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一、贷款买的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只是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
    2023-03-09
    85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申请人哪些身份证明以及抵押特征是什么
    申请人身份证明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3.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4.港澳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5.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6.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7.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共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委托公证的证明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个人房屋办理抵押权登
    2023-05-0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房屋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子抵押特征有哪些房屋抵押需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律分析 抵押房屋的法律特征是: 1.房屋抵押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 2.房屋抵押具有特定性; 3.房屋抵押具有优先受偿权; 4.房屋抵押具有不可分性; 5.房屋抵押具有追及性;6.房屋抵押具有物上代位性。
    •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抵押权有哪些特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
    • 什么叫做权利抵押权利抵押具有哪些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权利抵押是指什么权利抵押,指以不动产他物权为标的而设立的抵押担保。二、权利抵押具有哪些特征我国权利抵押具有以下特征: 1、权利抵押的标的物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义务人对该权利有处分权; 2、权利人直接对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享有权利,以交换价值的实现即其变价金作为债权优先受偿权的担保; 3、抵押权的设定不影响标的之使用和处分,不以取得该权利为目的。经过登记公示后土地使用的所属关系和
    • 抵押房屋抵押合同房屋抵押合同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
      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欠乙方人民币一事特签订本欠款抵押房产合同范本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位于的一处房产。(面积: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甲方欠乙方款总额人民币 第三条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
    • 直接取得的抵押权具有哪些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6
      抵押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①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 ②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 ③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④抵押权人是以抵押财产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