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特困职工的医疗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54:54 403 人看过

市政府对特困职工医疗待遇问题十分关心,对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上给予照顾,为保障这些人员的医疗待遇提出了很多办法。如特困职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时,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降低了50%,2001年度由1300元降到650元。卫生部门出台了对特困职工优惠50%普通住院费,20%基本手术费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等办法。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的建设,努力使社区成为价廉方便并能提供较好服务的,为基本医疗保险托底的基层卫生组织;并积极探索为特困职工建立廉价医院、廉价门诊。另外政府为解决特困职工因经济收入过少,同时又因负担医疗费用过重而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问题,对

鳏、寡、孤、独及发生特殊困难或特殊疾病的人员,政府出面多方筹集资金,建立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因医疗费支出过大造成的困难给予救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及待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当然,这里的“不得解除”不包括劳动者提出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从法律规定及企业管理上说,医疗期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医疗期延长、医疗期待遇等方面。对于医疗期标准能否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形式自主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笔者认为,企业与员工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自主确定相关标准,但约定的标准不能低于法定标准这一“底线”。在约定标准与法定标准出现冲突时,应适用最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标准。医疗期的期限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
    2023-05-03
    309人看过
  • 领失业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穆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刚开始领失业金,我想了解下,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我能否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党报热线回复:就穆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据了解,按照《社保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限,自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月起就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等同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2023-06-09
    396人看过
  • 职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
    2023-03-03
    70人看过
  • 工伤待遇对职业病职工的保障作用
    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除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外,还有以下四点值得注意:1?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除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外,还有以下四点值得注意:1?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自确认之日起的2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
    2023-07-02
    143人看过
  • 在职期间职工的医疗保障
    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职工在职期间生病死亡咋解决一、职工在职期间生病死亡咋解决1、职工在职期间生病死亡咋解决,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不是工伤,则就按正常死亡对待,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不需要赔偿;(2)如果员工在工作中病死,应当按照工亡待遇处理,应该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2023-07-16
    363人看过
  • 社保60岁待遇如何保障?
    若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但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部交付继承人,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员工工伤死亡当月社保吗1、假如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如果当月不缴纳社保费,那么就会因为没缴纳社保费而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2、假如职工是2016年4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管是4月1日还是4月30日),社保费是缴到2016年4月份的,从5月份起享受退休金;3、职工死亡的当月单位是要发放其工资的,已经退休人员死亡的当月是享受退休金的。也就是说,职工发生事故(死亡)的当月,应当缴纳当月的社保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
    2023-07-04
    160人看过
  • 如何计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社会医疗保险的门诊待遇是如何计算的呢?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具有个人账户,其计算办法为:基本医疗保险费中个人缴交的部分(即缴费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用人单位或市社会保险机构缴交的部分,35周岁(不含35周岁)以下的在职参保人,30%计入个人账户;35周岁以上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的在职参保人,40%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在职参保人,50%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60%计入个人账户。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其在医疗保险年度内(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0%以上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2个月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
    2023-06-09
    102人看过
  • 退休工伤职工待遇保障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佳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已退休工伤职工待遇是怎样的?工伤待遇是从事危险行业必须的一项,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有工伤待遇,对其了解也比较深,但是退休职工享有工伤待遇吗工伤也许会导致职工因伤退休,或是对以后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变故,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已退休工伤职工待遇是怎样的现参照国务院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作简单的说明: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
    2023-07-02
    178人看过
  • 工伤职工何时不再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保障?
    工伤职工在下列情形下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依法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比如必须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伤残待遇必须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等等。如果条件不成就或者丧失后,那么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可能终止或者丧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都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并且二者的规定是一致的。此外,新条例还将“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这一情形删除,如此只剩下三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情形。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劳动者在工作中难免有受
    2023-07-06
    351人看过
  • 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一、核定项目名称: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
    一、核定项目名称: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核定二、核定对象: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三、受理单位:市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股四、核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29条、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第28条。五、核准条件:根据石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确定待遇。六、申请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2、工伤伤残证;3、旧伤复发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提交《旧伤复发医疗审批表》、《工伤康复治疗审批表》、《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审批表》;4、《石首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报销审核表》;5、医疗费用相关材料:诊断证明(盖章)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特殊检查复印件、费用明细表(盖章)医疗费用结算单、原始发票。七、收费依据:不收费八、核准时限:20日九、监督咨询电话:0716-7283266
    2023-06-10
    200人看过
  • 工伤的医疗待遇,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
    一、工伤的医疗待遇工伤的医疗待遇包括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开支的伙食费,由本人负担1/3,单位负担2/3。医疗时间至医疗终结时止。企业职工的医疗待遇还包括因工负伤一般应在本单位诊疗所、职工医院或指定医院治疗;无法治疗时,所在单位行政应转送其他医院或外地治疗。职工经批准到外地治疗,仍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就医路费由单位报销。由于医院床位限制,不能及时住院时,所需食宿费用可按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二、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023-06-23
    246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工资待遇的详细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医疗期间,职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能低于。如果因工负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医疗期间,职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能低于。如果因工负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医疗期工资待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医疗期工资待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2023-08-27
    432人看过
  • 女性职工生育时期的待遇保障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什么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法律依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
    2023-07-18
    148人看过
  • 公司倒闭如何保障员工社保待遇
    如果公司破产倒闭,该公司的员工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社保。按照相关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灵活就业缴费,或在破产清算终结时,由破产清算组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按灵活就业缴费。因为企业倒闭不能及时就业,又未申请自谋职业的,如果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挂公司交社保公司倒闭了怎么办公司倒闭或者注销对你的社保来说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且你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你购买了社保,说明你就有这个失业保险,那么可以通过失业保险来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根据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个失业金的领取,最长不会超过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
    2023-07-01
    32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特困职工有什么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意见》规定,在进行积极帮扶的同时,要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做好特困职工再就业援助。关于特困职工有什么待遇这一方面,对有就业能力的特困职工,工会优先免费进行援助,优先建议政府解决公益岗位,工会再就业基地优先安置,通过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等多种形式,增强特困职工的“造血”功能,使他们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对于特困职工之外的困难职工,各设区市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帮扶方式和帮扶标
    • 86年退休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有知道的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与2016年退休的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 医疗期如何计算在职职工的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4
      如果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由单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一般可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兼职职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工伤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员工受伤时,其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医疗费的内容,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工伤医疗费的内容包括哪些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