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证据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45:39 222 人看过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1、言词证据就其内容而言,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其陈述又往往固定于一定的载体之中。言词证据通常以笔录(即记录材料)为载体,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词,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书写书面供词;在一些重大案件的调查中,也可以使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陈述人的陈述。但不论记载方式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载体表现为实物而认为上述证据为实物证据。

2、鉴定结论也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虽然表现为书面形式,但其实质是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做出的结论性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当事人等有权对鉴定人就鉴定结论发问,鉴定人有义务作出口头回答,以阐明补充其鉴定结论。所以,鉴定结论也属于言词证据。

二、实物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应当指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的,亦属于实物证据。

三、什么是直接言词证据

(一)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因二者均以有关诉讼主体出席法庭为先决条件,紧密联系,理论上合称为直接言词原则。

(二)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直接原则又可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前者的含义是,法官审理案件时,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如果上述人员不在场,不得进行法庭审理。否则,审判活动无效。在这一意义上,直接审理原则也称为在场原则。直接采证原则是指,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必须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实施,而且必须当庭直接听证和直接查证,不得将未经当庭亲自听证和查证的证据加以采纳,不得以书面审查方式采信证据。

(三)所谓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包括控辩双方要以口头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证人、鉴定人要口头作证或陈述,法官要以口头的形式进行询问调查。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凡是未经口头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采纳。

(四)直接言词原则,是诉讼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直接涉及到对证据的调查与采纳以及对证据的判断问题。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审理原则与言词审理原则的合称。对直接审理原则的理解主要把握三个要点:

1、在场原则,即在法官开庭审判时,被告人、检察官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审判;

2、直接采证原则,即从事法庭审判的法官必须亲自进行法庭调查和采纳证据,证据只有经过法官以直接采证方式获得,才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3、采纳原始证据原则,即要求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或作出裁判必须直接以原始证据为依据。传来证据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准许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言词证据相关文章
  • 言词证据补强规则
    一、言词证据为什么需要补强1、言词证据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的情况2、言辞证据主观性较大,稳定性较差3、由于言词证据是“办案人员以外的人对案件事实的反映,它已不再完全是客观的‘事实’,而是经过提供证据的人的头脑‘加工’过的事实。在这些过程中必然要受到人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外在条件的影响,从而使言词证据产生可塑性和易变性的特点。这是言词证据的弱点。4、补强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言词证据,具体包括口供的补强和其他证据的补强。①口供的补强。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即,口供只在有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的情况下才能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发挥证明作用。②其他证据的补强。(1)对伪证的证明;(2)对某些性犯罪的证明;(3)儿童提供的未经宣誓的证言;(4)共犯的证言。(共同犯罪中,根据某一共犯的证言对另一共犯定罪时,需要其他证据补强。)二、言词证据补强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
    2023-04-05
    216人看过
  • 言词证据有哪些分类,收集言辞证据注意事项
    言词证据的分类有哪些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收集言辞证据要注意什么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
    2023-06-01
    264人看过
  • 言词证据不能定罪的相关规定
    一、言词证据不能定罪: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供,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可以可以定罪判刑。《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二、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一)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
    2023-02-27
    388人看过
  • 言词证据可以定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恭!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可以可以定罪判刑。《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二、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一)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
    2023-03-16
    335人看过
  • 书证和言词证据的定义
    书证,是指能够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图案等资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言词证据是由当事人、鉴定人等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其真实性和使其具有证明力,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运用规则:1、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陈述人能够如实陈述,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知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
    2023-07-06
    352人看过
  • 言词证据全部排除的情况有哪些?
    一、重复言词证据的排除问题本文之所以提出“重复言词证据”这个概念,是因为学界讨论较多的“重复自白”、“二次自白”、“重复供述”概念并不能完全涵盖司法实践中类似的问题,“重复供述”只是“重复言词证据”中最为典型的一部分。重复言词证据包括初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涉嫌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又在合法的讯问或询问程序下,同一证明主体再次作出的若干份相同或相似的供述、证言和陈述。之所以将重复供述扩展到重复言词证据的范围,是因为司法实践中基于以下几种情形,都可能导致重复言词证据的排除问题:1、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因为初查、纪检调查或纪检协查等非正式法律程序被控制人身自由;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被转移到监控、管理制度或设施不太完善的羁押场所;3、证人或被害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在非法律指定的场所被取证;4、证人涉嫌其他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最为典型的是行贿人作为受贿
    2023-03-22
    189人看过
  • 言词证据审查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一、言词证据的概念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又称之为人证。二、言词证据的特点1、言词证据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言词证据的证据源不易灭失;言词证据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的情况四大特点。三、证据审查的主要途径1、严格审查言词证据的形式,找出程序违法之处。审查的内容包括:讯问持续的时间、讯问的地点、侦查人员的数量、讯问过程中是否有威胁和引诱、笔录涂改之处有无加盖当事人指膜等等。在讯问(询问)当事人的时候,按照国家机关单位的分工习惯,担任记录这一枯燥工作的,一般是资历相对较浅的侦查人员,尤其是一些刚刚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司法机关的新手。由于经验欠缺,他们在记录的时候大多比较实在,留下了较多的把柄。只要我们多加留心,就能够发现笔录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在庭审之中指出这些
    2023-06-03
    164人看过
  •  言词证据是否足以定案?
    在我国,重视调查研究是法律原则之一。因此,只有依靠言辞证据是不足以定案的。如果只依赖言词证据来定案,可能会忽略客观事实,导致判罚不公平,甚至出现孤证伪证的情况。因此,在司法审判中,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我国,重视调查研究是法律原则之一。因此,只有依靠言辞证据是不足以定案的。如果只依赖言词证据来定案,可能会忽略客观事实,导致判罚不公平,甚至出现孤证伪证的情况。因此,在司法审判中,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素 材 核 心 】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证 据 定 案 更 公 正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关于定案公正性的法律分析。定案的公正性是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之一,而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素材中提到的“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是确保定案公正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2023-09-02
    309人看过
  • 刑事证人证言言词证据
    一份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司法解释确定。证明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证明上的强弱程度,即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是否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通常由法官基于逻辑和经验来认定。一、证据能力证明力和证据三性的区别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三性如下:(一)合法性;(二)关联性;(三)客观性。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作为认定案件事
    2023-03-14
    113人看过
  • 言词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原则有哪些
    一、言词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原则有哪些(一)常识常理常情原则在审查言词证据时,我们都要通过常识、常理、常情来判断,是否符合常人逻辑思维和行为习惯,如果违反常识、常理或常情,陈述、证言、口供就值得推敲。如被告人为逃避罪责,通常辩解无罪或罪轻,而如果被告人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就需要审慎。如盗窃案中,被告人供述的赃物与失主的陈述风马牛不相及,显然不符常理,要么这桩盗窃案的被告是另有其人,要么被告人交待是子虚无有,无论那种情况,都要认真核查,如果是前者,这桩案件就可能是错案,如果是后者,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就值得探究。司法实务中,有的戒毒人员为逃避强戒,向管理人员自首,供述自己所谓的犯罪事实时有发生。只要我们仔细审查,这些莫须有的犯罪事实是能够鉴别出来的。(二)最大公约数原则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有时并不一致,彼此之间有矛盾,这时就需要先找到四者的交集,再去伪存真,逐步
    2023-05-02
    415人看过
  • 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什么
    一、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什么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实物证据。法律上的证据分类有很多种,但是一般来说,以证据存在的形态换分,就只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因此不是实物证据的基本可以确定是言词证据。(一)实物证据的定义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二)实物证据的特点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
    2023-06-03
    250人看过
  •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
    一、言词证据的概念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二、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1、我国法法律规定仅有口供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只有被告人供述,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决被告人无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最关键的是指出了仅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这一条款的核心,体现了证据的重要作用。对刑事案件,除了有被告人的供述外,还应有其他相关证据,如被害人的陈述、现场物证,及其他证人的证言等,以上证据相互佐证才能对被告人定罪。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只有被告人供述,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决被告人无罪。2、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而且口供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又不能得到合理排除,这种口供不能得到一个唯一的结论,那么这种口供就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2024-02-08
    331人看过
  • 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
    一、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二、言词证据的定义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发表的意见或看法,从而作出的书面结论,其实质仍是一种人证。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鉴定结论就属于证人证言的范畴,称为“专家证言”或“专家意见”。由于言词证据表现为人的陈述,作为人的认识和反映,其优点是生动、形象、具体,缺点是客观性较差,因此言词证据一个突出特点是能够从动态上证明案件事实,因为当事人、证人是对案件事实直接或间接的感知者,他们的陈
    2023-06-03
    448人看过
  • 言词证据具体形式和特点有哪些
    一、言词证据具体形式: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二、言词证据的特点:1、言词证据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言词证据是当事人、证人等对其直接或间接感知的案件事实的陈述,往往能够能够较为形象生动、详细具体地反映案件事实的过程和结果,甚至包括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这是言词证据的一
    2023-02-13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 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 更多>

    #言词证据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言词证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6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
    • 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1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
    • 什么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比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其中,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所以,它属于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
    • 刑事证据中的言词证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0-07
      刑事证据中的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这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1、一定的主体陈述。 第2、各自的内容范围。 第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 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这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因为不是向公安司法人员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