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法人是否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法人或者股东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公司股东无实际出资、虚假出资或者抽回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注册资本不足的责任,公司法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不经营的,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债务。企业法人只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刑事责任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偷税漏税等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应当由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你没有实际从事犯罪活动,你就不必承担责任。但也存在一个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印章在股东手中,股东在从事违法活动时可能会使用印章,那么企业法人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被起诉的风险。或者股东从事违法活动,但是企业法人不知道,这样签字成为法定代表人,也就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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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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