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上下联动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9: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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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凡党组会议、委主任会议、委务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等研究确定的事宜以及委员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需上报结果和反馈意见的,要按时限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
(三)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指导关系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定期联系和汇报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联系机关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财务处联系药具站、宣教法规处联系好宣教中心和《人口与生育报社,科技处联系技术服务中心。
(四)委机关各处室要围绕委员会中心工作,结合本处室职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委员会汇报,并与其他处室协调配合。
(五)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的桥梁作用,主动协调处室关系,形成合力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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