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止审理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6:10:59 206 人看过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条件

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完后,诉讼费判由败诉方负担,如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

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诉状,即起诉书。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①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如请求离婚或要求赔偿多少钱等;

③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这段内容讲述了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限额内对无论是道路上还是道路外的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不是仅限于“道路”二字,而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予以赔偿,但非道路交通事故并不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限额内对无论是道路上还是道路外的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不是“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没有限定在“道路”二字,顾名思义就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予以赔偿,但非道路交通事故并不是不在赔偿之列。 【 专 家 解 读 】 交 通 事 故 责 任 范 围 如 何 确 定 ?交通事故责任范围的确定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
    2023-09-13
    349人看过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罪?道路交通事故罪的刑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三)交通运输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1、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造成死
    2023-07-23
    19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与非道路交通事故有什么区别?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指除公路、城市道路以外,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过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场所发生的事故。两者的区别在于事故发生的地点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外通行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根据规定,非道路交通事故也应当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怎样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
    2023-08-07
    191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费怎么报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与社会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一般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的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交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住宿费用报多少关于住宿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或依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应予计算,但不能超过河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和出差伙食补助,目前河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40天,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时间另外,住院伙食费补助费参照河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
    2023-06-08
    11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审判程序
    这段内容描述了一个法庭审判的基本流程。首先,双方需要确认身份,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然后,法庭宣布秩序,接着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官回避。接着,原告发表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之后,法庭会汇总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包括举证和质证。在调查结束后,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之后,辩论结束,判决日期确定。1.确认双方的身份(如有异议,可提出);2.宣布法庭秩序;3.询问是否申请法官回避;4.原告发表起诉状;5.被告进行答辩;6.汇总争议焦点;7.法庭调查(包括举证和质证);8.进行法庭辩论;9.辩论结束,判决日期确定。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有哪些?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包括:1.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
    2023-08-30
    410人看过
  •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六章认定与复核中有以下规定: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
    2023-05-01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怎样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9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
    • 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 交通事故中的非道路事故是指什么,交通事故中的非道路范围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7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非道路范围”: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 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 站、机场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8
      当事人因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受害人在诉讼阶段向人民法院提交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