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否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实质性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41:54 147 人看过

一、合同能否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实质性内容

1、合同不可以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与中标人对双方签订的中标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能进行变更。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性;第二种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第三种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开始,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其他项目招投标,招标文件一般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须知。这是招标文件中反映招标人的招标意图,每个条款都是投标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规则的说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指招标项目在技术、质量方面的标准,如一定的大小、轻重、体积、精密度、性能等。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的确定,往往是招标能否具有竞争性,达到预期目的的技术制约因素;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投标报价是招标人评标时衡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事先提出报价的具体要求及计算方法;评标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只能采用招标文件中已列明的标准和方法,不得另定;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保证金或形式的担保(如抵押、保证等),以防止投标投标人违约,并在投标人违约时得到裣。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信用证、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保函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明将要完成的工程范围、供货的范围、招标人与中标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除一般合同条款之外,合同中还应包括招标项目的特殊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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