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4:12:31 415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工程质量引发的纠纷;

2.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3.违约争议;

4.建筑材料品质的争议;

5.总包与分包的争议;

6.发票争议;

7.尾款争议。

一、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保管合同文本有什么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5.保管的方法及场所;6.保管的手续;7.验收的方法;8.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9.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三、公积金不可以贷款的房子有哪些?

公积金不能贷款的房子有:

1.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子;

3.列入文物保护的房子;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子;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

6.属于第三套及以上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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