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情况而定。营养费不是必赔项目,需要由医疗机构给意见或做鉴定,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具体的还是需要医疗机构给出相关的建议。
一、营养费的认定标准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不能令当事人服判息诉。笔者作为一名从事法医学鉴定多年的法官,根据医学知识,结合审判实践。
(一)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
在哪些情况下,受害人需要额外增加营养?法官并不具备医学知识,对受害人伤后或器官功能障碍后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不可能从医学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但如果掌握一些常见的需要额外增加营养的伤情和伤残情况,自由裁量时就能做到心中有数,再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及质证意见,就能比较准确作出认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供法官审理时参考: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六较大面积烧伤者。
(二)营养费的认定必需要参照医疗机构意见
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如何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呢?法官应从形式上、内容上进行审查,侧重于形式上审查。
一是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二是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才有资格出具。其它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法官对这类形式营养证明的采信要慎重。
三是医疗机构要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确认。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对内容进行审查,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由于医学知识专业性强,要求法官对营养证明意见进行实质审查也不太现实,但可以根据上述所列的一些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
(三)法官还要重视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且符合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需要,法院应予认定。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法官审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应由主张营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二、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规定
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同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进行确定。营养费指的是在受害人受到损害之后,为了辅助治疗或者让身体尽快的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之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
三、确定营养费的因素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但是,营养费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来决定的。在特别的情况下,伤害重,未必造成残疾;伤害轻,未必不造成残疾。而且,从医学上和治疗的需要来说,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达到残疾的程度,就必须支付营养费。因此,这里所说的伤残,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
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
-
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391人看过
-
如何在交通事故中计算营养费?
185人看过
-
石家庄交通事故伤害中营养费的计算交通事故赔偿
357人看过
-
营养费怎样确定,交通事故中怎样计算?
307人看过
-
交通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计算
1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多人受伤的扶养费用
211人看过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更多>
-
什么是营养费,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营养费交通事故营养费,它是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合理营养是促进康复的物质基础。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危重病人,往往不能依靠普通进食来解决营养问题。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
-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营养费,营养费与交通事故有关系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故,如果你有单位可以让单位给你出具书面的工资证明,如果你没有单位,可以参照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公告作为证据。 营养费根据受
-
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的,如何计算营养费?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7营养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为在事故中受伤,经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根据情况确定的,需要补充营养品作为受害人的辅助治疗手段而为此支付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可见,对受害人营养费的支付并不是必然的,而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只有在医疗机构鉴定需要的时候才会发生。这时的营
-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常见的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法律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
-
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营养费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0(1)营养费的认定必须根据受害者的障碍状况确定。受伤明显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伤之日起至受伤基本痊愈之日。(2)营养费认定,如何认定真实性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否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说明》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必须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如果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