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无租赁合同的门面拆除中保护承租人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1:45 449 人看过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租赁的门面房被拆除,如果租赁合同未签订,承租人获得拆迁补偿将不受影响。没有拆迁补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房屋拆迁一旦确定,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的内容也要具体明确,否则,很容易引起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拆迁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采用货币补偿的,应当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有以下权利:1.收取租金。2.使用监督权。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的权利。3.收回租赁物的权利。《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出租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一方面,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另一方面,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不得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行使使用收益权。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
    2023-02-12
    21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有:(1)选择租赁物和供货商;(2)占有、使用租赁标的物;(3)租期届满时,选择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其他权利。一、融资租赁合同中损坏损坏责任谁负责?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二、车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是如何认定的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期满的,车辆所有权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023-04-05
    94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没有权利解除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解除权。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可将其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1、约定解除权: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这种约定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2、法定解除权: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一、无解除权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吗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即使其行使了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解除行为也无效,另一方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二、租赁合同怎么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协商一致解除,行使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权解除。比如承租人逾期支付房租,且没有正当理由,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
    2023-02-17
    299人看过
  • 如何保障承租人在厂房拆迁中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承租厂房被拆除,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临时安置费等费用。否则,承租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而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临时安置费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收取费用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
    2023-05-08
    349人看过
  • 如何保障承租人在厂房拆迁中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承租厂房被拆除,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临时安置费等费用。否则,承租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而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临时安置费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收取费用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
    2023-05-07
    300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有以下权利:1.收取租金。2.使用监督权。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的权利。3.收回租赁物的权利。二、出租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一方面,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另一方面,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不得妨碍承租人对租赁物行使使用收益权。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而由承租人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负担。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出卖租赁物的通知义务。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对出卖的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这一权利的实现。4.担保租赁物无权利瑕疵的义务。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无权利瑕疵,即不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使承租人对租
    2023-04-14
    38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如何解除门面租赁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8
      对于解除门面租赁合同有以下内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
    • 门面房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8
      这个是不关房东的责任的,你可以和上面那户人家协商,协商无效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要解决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费用的。
    • 租赁合同中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1、有权解除,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后继续承租该房屋。2、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
    •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没有权利解除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
    •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合同效力如何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1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是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分期付款销售等的基本特征。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处分权留在出租人手里。 如果承租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则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转给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取回自行处置,处置后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